当ST星源2004年报显示公司继2003年有争议的扭亏为盈之后再度实现盈利的时候,你可能已经被这家有着“狂热会计报表操纵者”绰号的老牌问题公司单独披露的非常损益所蒙蔽。
请擦亮眼睛!损益表利润总额项下明明亏损3896.63万元,为什么净利润项下却列示着169.03万元的“盈利”?答案是董事会将本年度未弥补子公司亏损4065.66万元作为一项收益,再冲抵3896.63万元税前亏损之后的余额。会计上允许确认的未弥补子公司亏损通常发生在本公司无控制权的联营公司,而ST星源的未弥补子公司亏损却发生在全资子公司。这令人怀疑,董事会是在故意使用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来掩盖公司当期亏损的事实。
不过,在此项显而易见的错报或舞弊之外,ST星源2004年会计报表的另一项错报或舞弊同样与未弥补子公司亏损有关,这就是将原本属于非常项目的收益错误确认为当期净损益中的正常活动收益。毫无疑问,未弥补子公司亏损不是正常活动产生的损益项目,即使发生在联营公司,也不可能长期不加处理,否则将涉及持续经营假设问题。此外,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董事会在会计报表非常损益披露中,所确认的非常损益项目另有所指,包括“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4423.94万元,“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148.61万元,而且其合计数4275.33万元。如此说来,ST星源2004年度非常损益漏报了未弥补子公司亏损,漏报比例高达48.74%。
国内上市公司利用非常损益粉饰业绩是一个相当普遍而且久拖未决的大问题。我们相信,这与国内会计界长期罔顾其中涉及的刑事责任有关,当然也涉及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任度,尽管后者不断修订非常损益的披露规则。
在本年度上市公司信任度评价所选取的100家样本公司中,非常损益比例(非常损益/净利润×100%)最高的公司达到211.22%,平均水平为6.65%(见表)。我们相信,这基本上代表了国内上市公司当期损益对非常损益的依赖程度。
不过,在上市公司信任度评价中,仅仅评价当期损益对非常损益的依赖程度是远远不够的。除此之外,针对非常损益的信任度评价还应当进一步延伸到有关确认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错报漏报等层面。
非常损益确认的合法性瑕疵
从表观业绩来看,东方航空(600115,SH)2004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5.36亿元,这对于2003年亏损8.26亿元来说似乎是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然而,据董事会提供的数据,该公司净利润中有3.02亿元来自非常损益,比例高达56.37%,姑且不论非常损益披露是否存在错报漏报问题。其中,金额最大的一项非常损益是所谓“超过规定结算时限之票证结算收入”2.15亿元。董事会对此相当于四成净利润的营业外收入仅轻描淡写地注释为“按照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结转超过结算期的票证结算余额”。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所谓“结转超过结算期的票证结算余额”,是指一项债务在事先约定结算日到期后将余额确认为资产并相应确认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假如将该等债务作为预收款结转为收益,就应当满足必要的收益确认条件,例如商品或劳务已经提供给对方,而且相应的成本可以准确计算,并在收益确认的同时确认相应的成本。推而论之,一旦收益和成本不能连带地确认,则意味着虚报收益或虚增资产。假如该等债务作为应付款,由于本公司对其不拥有所有权,在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结转为本公司资产或确认为收益,本质上是一种侵犯债权人财产权的行为。
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非常损益必须逐项单独披露,并在必要时做出附加披露。显然,东方航空对上述非常损益的披露是极不充分的,令人怀疑其中是否具有充分的合法性。
非常损益的公允性瑕疵
经营活动中的非常项目交易是公司非常损益的主要来源之一。上市公司出于资产重组的目的而开展非常项目交易原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大量案例证实,上市公司的非常项目交易往往是为了获取不公允的非常收益,尤其是当交易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时候。
中海发展(600026,SH)2004年出售4条已报废或老化的轮船,其中3条出售给关联方,所产生的收益分别为652.8万元、1203.5万元和3989.5万元,收益率(收益/售价)则分别高达26.28%、84.00%和80.30%。如果仅此而已,交易的公允性似乎无可厚非,但是,惟一一条出售给非关联方的轮船则发生净损失1836万元。会计上判断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同类交易的对方分别为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之间进行比较,如果二者存在明显差异,无论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明显高于非关联方交易,还是反过来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明显大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都可以做出显失公允的判断。发生在中海发展报废或老化船只的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之间的损益如此南辕北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的关联方交易价格显失公允。
非常损益的错报漏报
本文开始讨论的ST星源非常损益错报或舞弊问题是国内上市公司最常见的不良信任度现象。虽然会计上的错报漏报与舞弊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它们都足以导致投资者错误决策。因此,即使不涉及舞弊行为,针对非常损益的错报漏报都应当引起投资者的高度警惕。
巴士股份(600741)2004年实现净利润16061万元,按年激增94.31%。以此来判断公司业绩趋势显然是缺乏理性的。据年报披露,净利润所包含的非常损益金额高达7789万元,这使得正常项目下的净利润增幅几乎不复存在。不过,即使采用正常损益作为判断公司业绩趋势的依据,依然存在很大的风险。经核实,上述非常损益的漏报项目至少包括由会计变更增加的当期利润449.3万元,以往年度计提的特别或专项减值准备转回891.43万元,短期投资收益1056.68万元,此三项合计2397.41万元。据此,该公司2004年正常净利润仅为5874.64万元,较2003年的6818.57万元减少13.84%。这意味着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出现了明显的衰退。如此看来,表观的净利润增长94.31%不过是一层掩饰丑陋形象的美丽面纱罢了。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揭开非常损益的面纱后,人们所看到的是一系列违反会计报表公允列报原则的行为。严格地讲,其中不乏涉及严重的刑事责任。
(本文作者为经济观察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