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中国乡村的工业化运动,是当代企业史最让人惊奇的一幕。在几乎没有任何工业基础的农村,数以百万计的乡村工厂如雨后春笋,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并成为瓦解计划体制的最重要的力量。在经济巨变的同时,我们还看到了乡村生态的败坏,这一方面有自然生态环境的肆意破坏,同时更有组织形态解体后的人文商业生态的败坏。对这一现状的观察,将有助于对未来的思考。
一
1982年,渡海到海南岛任职的海南行政公署主任雷宇曾描述那时的海南乡村:“当时海南根本没有任何商品意识,海南人拿鸡蛋、拿水果到村头巷尾、榕树底下来卖,人是躲在别的地方,不敢去收钱,等你拿了钞票压在他的筐底下,人走了他才敢收起来,他觉得要人家的钱不好意思,但没有钱又不行。”
三年多后,当雷宇因汽车走私案被撤职召回的时候,海南已经变成了一块商海浩荡的热土,经商谈钱不再是一个让人害羞的话题,相反,那些有办法让自己富裕起来的人成为羡慕和模仿的偶像。
“铜钱滚至,纯朴尽失。”海南之变几乎是所有中国乡村的缩影。我们发现,在90年代之前,投身乡村工业的农民绝大多数不是农田耕作者,而是复员回乡的军人、裁缝、修车匠、补鞋匠及教师和会计等,他们有一技之长,不乐意农事,而善于交际运营,因而成了第一批洗脚离田的先行者。这些人的致富,对中国乡村原有的“耕作为本、以农为先”的观念是极大的冲击。
二
尊农观念瓦解的同时,则是集体主义理想的破灭。
在两千多年的大一统治理构架中,中国乡村的稳定和发展是建立在宗族管理和乡绅自治的基础上的。建国之后,以集体主义为要旨的人民公社成了新的治理模式。改革开放后,改革开放后,乡村工业的崛起则全面颠覆现有的秩序。
耐人寻味的是,早期的乡镇企业家都是“共同富裕的典型”。政府希望这些人富裕起来后,可以带动周围农民的脱贫,并承担有关的乡村公共建设责任。著名的农民企业家鲁冠球便是这样的一个例子。1986年,他把自己应得的25万元承包收入全部“捐”给了企业这后来成为万向集团产权改革的最大伏笔。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鲁说:“如果我的收入与工人的收入悬殊太大,就会出现紧张关系,而我希望工人努力工作,如果他们看到我比他们拿的多得多,他们就会失去自己是工厂主人翁的感情,而这对于事业是不利的。”
据报道,当时的鲁冠球除了办起一个成功的工厂之外,还参与建设了乡里的中学教学大楼、农贸市场和饲料加工厂,他把乡里尚未安排的108名复员军人都招进厂里,全乡每10个人就有一个在他的工厂里工作,因为企业的发达,所在乡还修起了四条贯穿全乡的大马路、有一半的家庭住上了“小洋楼”。
很显然,这样的描述是极其蛊惑人的,它传达出的信息和展示的景象是——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人创办企业,同时希望他们除了自己富裕之外,还应当承担起让周围的人都富裕起来的责任与义务。在某种意义上,政府甚至天真地认为,当年他们交付给国营企业的那些社会责任这次可以由乡镇企业来承担了,乡镇企业兴起之后,他们理应承担起相关乡村的所有社会功能,包括就业、社会设施配套、社会公共服务等等。基于这样的认识,地方政府把大量的资源以低成本甚至无偿地输送给了那些乡镇企业。这是很多乡镇企业家们的“致富潜规则”,他们充分利用了各级政府的急切和天真心理,以创造公共财富和承担社会职能为理由和承诺,获得了低成本的政策扶持,与城市里的国营企业相比,他们有着体制上的宽松性,同时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低廉让他们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日后的事实是,这些乡镇企业活跃了一方经济、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当地民众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然而,它们并没有、也不可能承担有关的社会公共职能。伴随乡镇企业的发达,是集体经济的日渐萎缩,那些企业家在后来相继完成了产权的私人化改造,成为当地的超级富裕者。政府原先所期望的“共同富裕”和“由乡镇企业承担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目标却不可避免地落空。
很少有人注意到的是,正是这种承诺和预期的落空,造成了乡村巨大的信念危机。农民们最终发现,自己被孤独地抛甩在了商业经济的大海中,集体经济的“舢板”已经分崩肢解,而就业保障、医疗保险等社会服务体系的“救生圈”又与自己无关,于是,空前的生存恐慌成为商业生态堕落的某种前提。
三
当个人致富成为一个时代和区域惟一的道德指标的时候,社会道德基础的败坏便很难避免,特别是在公共教育本来就非常滞后的广大农村地区,其不择手段的致富方式渐渐衍变成一场“法不责众”的低劣游戏。
我调研过的、最匪夷所思的农村经济案件,发生在温州最贫穷的一个县。90年代初,当地农民向全国各地的国营企业投递信函,定购各种各样的二手机械设备,这些设备到了泰顺后,当即被就地倒卖。然后,那些农民就去报纸上用假名刊登死亡讣告,等那些外地企业追上门来讨债的时候,就有人哭丧着脸把讣告拿给他们看:人也死了,向谁催债?就这样,一个村庄的农民全部参与了这场很诡异的诈骗游戏,当地还因此形成了浙南最大的二手机械设备交易市场。
如果说,这个案例带有太强的黑色幽默的话,那么,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伪劣产品制造则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过去的几年里,几乎所有的日常食品都曾经遭遇“毒事件”,从阜阳奶粉杀人事件到福建蟹喂食避孕药,再到“毒大米”、“有毒龙口粉丝”、“有毒四川泡菜”、“有毒广州白酒”,以及伪劣月饼、火腿、瓜子、盐、黄酒、酱油、方便面和蘑菇,不一而足。你几乎找不到一种没有被恶性染指过的“干净的食品”。
我收集到过这些让人冷汗频出的造假知识:给陈大米抛光涂上工业油,能卖个新米的好价钱;荔枝保持看上去新鲜可以用硫酸泡一泡;往油条里掺入洗衣粉,可以少用面粉而使油条炸得肥大好看又好卖;猪饲料里掺上瘦肉精,猪可以长得快而且瘦肉多;在质次的沤黄米米粉中掺入有毒的甲醛次硫酸钠,可以做成洁白晶亮的“上等”米粉;用工业酒精兑上水,当白酒卖,简便又赚钱。在面粉里掺上廉价的滑石粉或大白粉,既增加了分量又使面粉雪白好看又好卖;给弥猴桃施“膨大剂”使其增大,价格翻番;用硫磺把白木耳熏得更白;用化学添加剂把劣质茶叶炒出顶级毛峰的效果来,经济效益陡增十几倍;从阴沟里提炼食用油,成本极低而赚头很大;撒泡尿把桃、杏泡上,个沉又漂亮,价钱自然就上去了……
尤其可怕的是,这些伪劣事件,一个共同的特征是区域性作案,也就是某一个乡村的农民集体参与到制假造劣的活动中,所有的人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做法将产生怎样的后果,将对社会和消费者带来怎样的伤害,但是,出于利益,每个人都将最起码的道德制约抛之脑后。某些基层政府甚至成为这种集团犯案的保护伞和牟利共犯。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乡村的商业伦理底线便是在这种集体制假活动中被轻易地击穿了。
四
在中国农民的传统伦理思维中,对粮食的珍视是所有道德的起源。但是,当一些农民为了卖出高一点的价格,开始麻木地把有毒元素倒进自己耕作出来的大米的时候,我们已经无法回避“乡村商业生态败坏”这个事实了。也许,在史学家的眼中,这是一个前所未见的可怕事实。
一个区域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有可能通过科技和保护的手段使之得到恢复,而人文生态的败坏则可能需要一代乃至两代人的更替才会修复。这些年,我行走在广袤的中国乡村,目睹一块块稻田的消失,一个个工厂的林立,一条条河流的浑浊,一栋栋新房的建起,一道道目光的日趋冷淡,我常常会迷失在关于中国乡村未来的思考中。这真的已经不再是唐诗宋词中的那个乡村了,也不是费孝通笔下的那个乡村了,更不是毛泽东理想中的那个乡村,它日日激变,非常的陌生,而且充满了种种的不确定性。
数以百万计的乡村工厂如雨后春笋,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并成为瓦解计划体制的最重要力量。在经济巨变的同时,我们还看到了乡村生态的败坏,这一方面有自然生态环境的肆意破坏,更有组织形态解体后的人文商业生态的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