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若是同性恋,世界将会怎样?
我遇到的第一个同性恋老板叫珍妮,人在香港,平日用电话遥控大陆业务,偶尔来京巡视,也是风卷残云般来去匆匆。话说90年代,风气尚未像今天般开化,即便不会对同性恋闻之色变,但也绝对是办公室里高度敏感的奇闻异事,哪像今天这般对同性恋置若罔闻、稀松平常。
依我的经验,当男员工遇到蕾丝边(Lesbian,女同性恋),那你就偷着乐去吧。
珍妮30来岁,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国语本来讲的就不怎么灵光,加上她那瓮声瓮气的腔调,搞的每次电话会议都像是听力测验。以我对同性恋粗浅的了解,珍妮应该是蕾丝边里那个男性化的角色,外型膀大腰圆,穿着属于制服型,想必是同志世界里制服诱惑那类的吧。
据说香港人管这叫“男人婆”,必须声明,我在这里引用这个词没任何歧视的意思,反而是发自肺腑的由衷赞美。天地良心,职场遇到婆婆妈妈的女老板,就等着英雄气短了,可珍妮连一点婆婆妈妈的做派都没有。
那个时候,北京办事处没几个人,我又属于那种懒散惯了的,公司并无严格作息规定,慢慢我就经常中午才到办公室。相处一年,珍妮从未对此有过苛责,很够哥们儿,都快到中午了,我还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她从香港打电话给我,我很惭愧地说:“我还在上班的路上。”她一句废话没有:“那到办公室给我电话。”电话里也是直奔主题,麻利地布置任务、商讨策略。关于作息时间的事,一句不提。反倒让我心生愧疚,痛下决心,一定得早点上班了。珍妮是那种十分看中结果的人,我后来问她,为什么对我的作息时间没提出过异议,她的说法是,作息时间你尽可以自己掌握,我能指导北京这边的,肯定不是这类小事。
相对而言,那些平日里亚洲区往来的电子邮件及各类文件,她则是明察秋毫的。这正是所谓的粗中有细。刚到公司时,我对这样的电邮大战不大适应,屁大点事都得写成电邮,还得是英文的。头几天,她总是不厌其烦为我修改我那生硬的英文,告诉我格式的要求、措辞的方式。遇到我无力招架的case,她则挺身而出:“我来做一次,以后你就知道公司在这方面的要求了。”
办公室里难免摩擦,珍妮总是站在理性这边。如若是其他区域分公司的问题,她一定会舌战群儒。有一次,我遇到区域分公司总经理对我们的工作无端指责、横加干涉,提出许多无理要求。我如实转述给珍妮,她安慰我说:“没关系,你别管了,我来和他们沟通。”后来,果然风平浪静。珍妮反感那种乌烟瘴气的办公室内耗,但对于原则性问题是决不让步的。
我是从亚洲区同事那里确认她的蕾丝边身份的。当时我想,真遗憾,她是个同性恋。转而又想,幸亏她是个同性恋。
其实,办公室文化的一大矛盾就是性别大战,男老板与女下属或女老板与男下属,关于这两类关系的办公室相处秘方已是熟能生巧,鲜见关于同性恋老板与异性恋员工间怎样配合才能发挥团队作业最大功效的经验之谈。
初入国际公司,我有幸遇到了蕾丝边老板。快10年了,回忆起那段日子,忽然觉得,珍妮这样的蕾丝边老板真是好老板。北京办事处原班人马分崩离析之前,我们的一个大活动遭遇巨大瓶颈,珍妮连同亚洲区一挂人马聚集在北京某酒店,大家就像无法出工的农民,看着下个不停的雨,愁云密布。珍妮和我们一样发着牢骚,摇头晃脑间用她那一贯的港式国语直言公司的弊端种种。同时,督促我做好一切复工的准备,言下之意,只要天晴了,我得像脱缰野马般冲向田野,去种地。
北京办事处的原班人马在那次大活动之后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就走光了。我走之前,给她打了电话,她只告诉我,她也不会在这公司呆下去了,并祝我找到好工作。
从那之后,杳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