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息下是否要换“债
导语:帀场投资

9月1日,总额度400亿元的第四期凭证式国债开始销售。这是8月19日央行加息以来的首期凭证式国债,加息状态下的国债带给理财市场更多的思考。
    与今年已经发行的三期凭证式国债相比,新一期国债也随着央行加息而“升息”,其中3年期票面年利率3.39%,5年期票面年利率3.81%,比上期国债分别提高0.25和0.45个百分点。
    虽然与加息后的3年期、5年期定期存款利息相比,新一期国债分别低出0.30%、0.33%,但由于国债免收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仍然高出同期存款。
    面对9月1日发行的“高利率”国债,不少市民产生把以前的国债提前兑付念头。是否可以将以前买的国债提前兑付,“换手”转买高息国债?
    有关专家提醒,国债提前兑付,不但要扣除1‰的手续费,而且按照不同持有期减档计算利息,比如,2004年7月1日发行的国债3年期票面年利率2.65%,5年期票面年利率3.00%。从购买之日起,持有不满半年不计息;持满半年不满一年,按年利率0.63%计息;持满一年不满两年,按年利率0.72%计息;持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1.44%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61%计息;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2.70%计息。
    假如一位投资者今年3月1日购买了1万元3年期国债,当时票面年利率3.14%,今年想提前兑付,换成9月1日发行的票面年利率3.39%的。他不“换手”到期收益为314×3=942元。如今提前兑付,正好满半年按0.72%计息,再换手3年期国债。到2009年3月1日,这位投资者到期收益约为(72÷2+339×3×30/36)-10=873.5元,比不“换手”亏了68.5元。
    “从理财的角度看,如果不是为了急需流动资金而提前兑付,国债投资还是坚持到期满最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理财中心一位理财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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