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获许石油开采体现公平
导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在答复全国工商联的政协提案时透露,我国政府正在研究起草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领域的具体政策。

经过相关方面多年的奔走呼吁,权威部门终于对允许民营石油企业进入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行业“松口”了。

由于政策的限制,民营石油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狭小,多数面临关门歇业的境地。

“如果感到不公平,不与国有大石油公司合作,那就只能关门停业。对于这些民营石油企业来说,有活干是最重要的。目前,全国仍在采油的民营石油企业,已经不到80家了。”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员部负责人朱艺说。

民营石油企业家们进行了多年的奔走呼吁,并成立了“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集体反映他们的呼声。

据吉林油田公司合资合作处提供的一份材料,目前聚集在吉林油田周围的民营石油公司有41家。这些企业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从事原油开采服务,每年生产原油超过100万吨。占到吉林油田总产量的20%。

这些企业大多数打着外资企业的旗号,可深入了解以后发现,这些“外资石油企业”实际上不过是在国外注册的我国民营石油企业而已。

在吉林油田是国内的第八大油田,民营企业通过“从外资接盘”的方式大规模介入石油上游开采领域,数年来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现象。

披着外资“外衣”的国内民营资本,虽然能够堂而皇之地在国有石油公司的眼皮下打油,但似乎依然存在难以说清的“灰色地带”。

2005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这个政策明确提出,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

民营石油企业家们认为:这表明国家允许民营石油资本进入石油行业,石油勘探开采应该对民营资本开放。这是全国工商联政协提案的直接原因。

国土资源部油气处处长陈先达他说,“大方向上肯定是对民企放开,但是肯定不会允许从零干起,不可能完全放开,一哄而上。” 这表达了国土资源部对石油上游开采环节放开程度的一贯态度。

国家信息中心能源问题专家牛犁表示,即使现在民营企业进入石油的上游领域进行勘探开采已无政策障碍,但由于油气资源由两大巨头掌握,要进入到这个领域还需要相当长时间。

另外,在国有和民营石油税负上仍存在着差距。目前,两大石油集团各分支公司税负是千分之八,而民营石油企业的税负高达千分之十六以上,这是明显的税负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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