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罗旺斯购置房产
导语:在普罗旺斯购置房产可谓难矣,很多城里来的大忙人,习惯英明果敢、当机立断,在这儿却往往纠缠数月,谈判毫无进展,只好放弃。

在普罗旺斯购置房产可谓难矣,很多城里来的大忙人,习惯英明果敢、当机立断,在这儿却往往纠缠数月,谈判毫无进展,只好放弃。

谈判中有些事会大出他们意料,第一件就是实际价格高于广告价格,这让他们心生警惕,疑虑大起。一其实主要原因是法国政府征收百分之八的过户税,公证费用也很高。有时候,房屋代售公司的佣金由卖方承担,那又要加上3%到5%。运气不好的话,买方在房价之外总共要另加15%,才打发得掉所有杂项支出。

不过,这当中有一种双方心照不宣的欺诈手段,法国人心照不宣,便是双重价格法,既可省钱,又可瞒天过海,逃过政府税收这一关。
有一个典型的例子。

住在埃克斯(Alx)的商人韦法利先生,想把他继承来的一栋乡下老房子卖掉,要价100万法郎。这房子并非他日常所居,因此脱手时要缴不少的税,他想起来便心痛如绞。因此他决定,报给官方的所谓“书面价格”是60万法郎,其余40万法郎他将要求买方付现款,当面点清。他会向对方说明,这么做对双方都有利,因为律师公证费用也是依照书面价格抽取的。太棒啦!皆大欢喜。

实际行动起来,必须抓紧时机,还要得到公证律师的谅解。

签约时,买方、卖方和房屋捐客齐集律师处,律师高声念出买卖合约,一条一条地念。合约上注明的价格是60万法郎。买主带来的另外40万法郎这时该要交给卖方了,可是当着律师的面?未免太不妥当。于是,律师此时便忽然内急,进入洗手间,迟迟不出,直待钞票点数清楚,双方易手之后,再度露面。律师接过合约数字的支票,监督双方签字,丝毫不损其法律尊严。有人不大厚道地说,在乡下做公证律师,要具备两项基本条件:半瞎的眼和识时务的膀胱。

在会见律师之前,或许尚有好多障碍有待克服。其中最常见的是多重所有权问题。

法国法律规定,父母死后,遗产由子女共同继承,每人持分相等。若要出售祖产,须得每个遗产继承人同意;子女愈多,协议愈难。

我家附近一户老旧农舍的情形便是如此。这座农舍世代相传,如今由14位堂表兄弟姊妹共有, 其中3位是科西嘉人。据法国朋友说,科西嘉人不可理喻。每次有人开价要买,14个人之中总是有9个人愿意,两个人拿不定主意,3个科西嘉人反对。农舍至今卖不成, 眼见要传到这14人的38个子女手上去。最后呢?会由175个互不信任的远房亲戚共同担任业主。

即使房产所有权单归一人,像马索的房子,也不保证转手顺利。那贪得无厌的农夫可能漫天要价,指望从此喝酒赌钱虚度年华,不料来了个慷慨买主,一口答应他的价钱,他立刻起疑,认为其中有诈。天下哪有这等好事?一定是定价太低。他反悔不卖,思量了6个月,才以更高价格重新推出。

有些小小的不便,房主总在成交之前一分钟若无其事地平平道出。柴房在赌牌九时输给邻居了;根据自古以来的传统,附近农场的羊群,每年两次,要依循旧径,通过厨房;院子里那口井的使用权,自1958年以来便争论不休;不然就是长期租种土地的那位佃农年老体衰,看样子熬不过明年春天——总有些事让你大吃一惊。买主得有耐心和幽默感,才通得过重重关卡,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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