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应 内地人香港产子政策
导语:

香港政府出台针对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新政策一周后,北京首次予以正式回应。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1月23日在北京表示,内地孕妇在港出生的孩子,如果取得香港居留权,就不能同时拥有内地户口,不能享受相应福利。
      “(部分内地孕妇)选择在港产子的原因多种多样,但首先,自己要想清楚为什么选择在港产子。不能同时享受两地的福利。”
      他还重申,内地医疗资源和产科服务设施便利、充足,内地孕妇没有必要去香港产子。
      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对首宗内地人香港生子是否拥有居港权案做出判决,父母均为内地人的庄丰源在港出生4年后获得了香港居留权,此宗案例,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
      根据香港入境处的数据,2005年内地孕妇在港生子数目与2003年相比,增加了92.9%。2006年前10个月,这个数字更是突破两万,给香港产科医疗资源带来很大压力。
      王国强表示,相信香港政府从2月1日起在入境口岸要求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出示预约诊症证明的做法将是有效的,他表示内地相关部门会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
      与此同时,研究香港人口问题多年的香港大学精算学系高级讲师叶兆辉博士强调了对香港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深切忧虑。
      “香港的人口出生率是全世界最低的。” 叶兆辉博士说,1976年,香港女性平均生子数为2.48,到了2005年,已降低到0.97。
      他说,上世纪80年代,每年新生儿数量为8万。到2005年已不足5万,其中内地孕妇所生婴儿数为2万。如果将内地妇女在港产子数目不包括在内的话,2005年香港出生率只有0.7。
      “这是香港增加人口的一个机会。”叶兆辉认为内地孕妇来港生子不失为一条解决香港低出生率难题的出路。
      他也认为,当前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允许内地孕妇在有序、安全的前提下来港产子,是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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