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的经济学
导语:

很多人以为房价这么高主要是地价带来的,把政府土地出让金那一部分取消了,政府免费提供土地,房价自然就落下来。但这是无效的,因为房价既然能这么高,还是有需求存在那里。假设这部分需求是真实的,那么仅取消土地出让金,并不能增加土地供给,也就是供给还是不能满足需求,那么消费者们还是要竞价,相互PK,直到市场出清为止。那样才真正让拿到地的开发商天大的暴利去了。

还有一个问题,土地能卖10000却卖8000,这难道不是国有资产流失?

土地就那么多,盖了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便宜了中低收入者,中上收入就不得不到市场上花更高的钱买普通商品房。他们为中低收入的补贴买单。这中间有个转移支付问题。当然,一个社会里面,一般都是高收入者要为中低收入者的福利买单。福利不可能天生出来。

但实际上中上收入者、高收入者已经一直在为低收入者买单了。商品房市场价格就是政府对中上和高收入者开征的地税,然后用来建基础设施。卖地时候开发商先垫付,再回头从中高收入者那里收回来了。中低收入者没买房子,这部分税和贡献都免了。

高收入者应该补贴穷人,这没错。但问题是,我们究竟该直接以房子来补贴穷人,还是该以卖地、从商品房市场过程中对中高收入者征税获得财政收入后再来补贴穷人?

从经济学原理和实践来看,在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这种实物补贴体现的转移支付效果很差,补不到真正需要补贴的人。能买起房子还至少是中等收入。然后还给他们从差价中套利的机会,不合理。另外现在是穷人不代表一直是穷人,但房子买进去了就不好赶出去了。从效率上看,不如政府从卖地所得收入中提取现金直接补贴最低收入和中下收入的穷人租金好。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可以看作是实物补贴。纯粹从福利提高的效率上来看,不限用途的现金补贴最高,限定用途的现金补贴(补租金)次之,实物补贴最低。但综合福利政策目标、纳税人接受意愿等因素,住房问题,住房津贴效果更好。

引自http://jiech.blog.sohu.com/44645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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