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李平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日前宣布,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将在该市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新型住房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
北京市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审核程序和运行机制进行尝试。”
据悉,在市建委等部门的指导下,宣武区政府、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已经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计划试点时间为3个月,之后总结经验并在宣武区全面推广,从而为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住房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摸索经验。
在5月21日的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上,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今后北京要在增加中低价位住房的投入、扩大廉租房实物配租力度的同时,建立公正、公开、科学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市政府正在研究相关配套的政策,我想过一段时间就会有更具体的措施出台”。
试点陶然亭
之所以选择在陶然亭,据北京市建委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是它更有典型性。”
宣武区作为北京市人口密度最大的老旧城区,人口稠密,老旧平房多,低保家庭多。其中又以陶然亭街道最具代表性。据宣武区区长王刚介绍,宣武区目前有4.2万平房户,还有5800户老旧楼房的住户。根据初步测算、调查,其中有15%到20%属于住房困难户,“初步估计有1万户,这对于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北京市自1998就开始建立了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制度以及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截至目前,已经解决了2.6万户最低收入廉租家庭,约19万户居民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住房困难,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其中宣武区共有1520户家庭取得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资格,其中租金配租1411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20户;实物配租89户。还积极筹集和建设近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宣武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研究制定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经市政府批准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试点”。
据王刚介绍,按照计划,试点工作计划3个月完成。“从8月开始,我们要总结经验。”将对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种情况分别来试点。
王刚说,宣武区希望在5年内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这意味着,一年要解决2000户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这次试点,我们主要看看政策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什么问题,然后总结经验,争取在全区推广。”
北京市建委住宅保障办公室和宣武区政府共同研究提出了“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分类保障、分期轮候;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并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五项主要内容,包括:
实行分类保障。对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继续采取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由其按规定价格购买。
明确准入标准。结合我市的房价水平、居民的收入和住房现状,分别按照1人户至5人(及以上)户,制定了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符合准入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对应各自条件,分别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将根据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住房供求状况及房价等因素定期做相应调整。
严格审核程序。由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建立三级审核二次公示的审核制度。本市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或租金补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应材料,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结构三级审核和街道(乡镇、区县)两级公示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通过打分排队、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或租房的轮候顺序。
完善退出机制。每年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状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廉租条件的,要及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对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封闭运作,不得转售转租,确需上市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出售时同类地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保障性住房。
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骗租廉租房、骗取廉租房租金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回所购、所租住房及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再次申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建委表示,即日起,户籍在陶然亭街道的中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所在社区办理申请手续。
“此次陶然亭街道大概有300户居民能够解决住房问题。”王刚说,宣武区作为中心城区,没有建房的任务,因此房源经过与市有关部门协调,初步选择宋家庄,“到今年7月,这些困难户就能分到房子了。”
新方案
在北京房价连续5年飙涨的情况下,北京市相关部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方面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今年2月25日,国务院曾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汇报。官方媒体新华社也用冷肃的语调报道了这次汇报。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要求,“进一步落实调控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并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住房供应力度。落实好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快户型结构调整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二是努力调控住房需求。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市场管理,继续抑制投资需求。做好宣传解释,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模式。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
三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强化政府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和流通。
四是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中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
在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也表示,“政府要在3年内,建立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限价房,从而对房价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同时北京市市长王岐山也提出,“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商品房市场结构不合理,价格上涨过快,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放出调整房地产结构、抑制房价的信号”。
据当时媒体报道,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自去年开始已经成为政府工作重点,北京市甚至已经预留了几块限价商品房建设用地。只是相关土地推向市场的时间目前尚未确定。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也在全国两会期间悄然成立。据悉,其使命就是保证落实“两个一千万”。
加强住房保障的另一条思路是,开始探索经济适用房的内循环制度。2006年底北京市曾根据中央“租售并举”的方针提出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尽管当时北京市政府不断出面辟谣,但业内还是盛传,北京市房地产新政将主要围绕经济适用房做文章,甚至有传言称“政府回购政策”将于2007上半年已北京市地方法规的形式出台。
当时北京市建委人士曾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市政府正牵头酝酿一个住房保障总体性的办法,有关保障性住房的一系列新制度将被明确。
这得到了隋振江的确认。他并且表示,今年内将肯定会对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进行调整。北京市建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即将出台的《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包括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收入标准的调整以及申请、审核的办法和措施等内容。
在5月21日的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上,北京市委书记刘琪在报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北京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量,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引导科学的住房消费,逐步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和完善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三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对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国土局将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土地供应准备,以保证市政府承诺给市民300万平方米的“两限房”、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年底前动工。
据悉,近期北京市政府又批准了两个地块用于建设“两限房”,两块地总建筑面积约32.7万平方米。如果加上此前批准的宋家庄等3个“两限房”地块,北京市“两限房”用地总面积已达160万平方米。
据公开资料,这两个地块中即将入市的清河镇小营西地块,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用地性质含住宅、托幼及商业金融用房;另一块是位于丰台区东铁匠营地块,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红狮涂料厂地块,具体位置位于丰台区东部的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在南三环和南四环之间,与地铁5号线的终点站紧临。
据悉,目前“两限房”仅面向重点工程搬迁户的中低收入北京居民,安家盛表示,“这在房少人多的过渡时期是可行的,但从长远看,‘两限房’毕竟是商品房,受益人群应该包括北京‘绿卡’持有者在内的所有人”。他认为,保障住房建设是一个“建管并重”的过程,增加房屋投入的同时应细化制度建设,加强管理。
而有消息称,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细化“两限房”的购买方案。
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时间表
1994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1998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赁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商品住房。
2003年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2006年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