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要分红,更要打破垄断
导语:市场经济里“谁投资,谁受益”是一项基本原则。既然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全体民众,终极受益人也应是全体民众。

王伟/文

要是昨天股市不暴跌,近来应该算不错的日子。当然了,股市这个东西神秘莫测,谁也说不准,或许明天一睁眼,大盘又突破多少多少点,账面上亏的又回来了呢。总之,有不少好消息,有来自地方的,也有来自中央的。前者如广东省病人平均医疗费用10年来首次下降了,后者呢,则是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时隔13年以后再次恢复收益权,你我大家以后都有红利拿了。

“国企13年不分红历史即将结束,央企要上缴红利”(《东方早报》5月31日)的报道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位国企专家解释,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的是政府针对国有企业经营性收支的计划,即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市场经济里,“谁投资,谁受益”是一项基本原则。既然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全体民众,终极受益人也应是全体民众。那么,央企分红,政府把这些钱用于社会保障工作,如贴补社保、填充全民社保账户,加大义务教育、医疗投入,反哺农民,减轻民众税负等,如此一来,民众福利就可切实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但看到央企分红积极意义的同时,却不能忽视现实中的操作难题。

首先,当年停止向国企征收红利,有历史背景,即很多国企背负不该有的社会职能,加上经营不善,管理落后,效率低下,处于破产状态,无利可收。尽管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体系逐渐建立,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负担得到改善,但事实上只要分析一下央企的利润来源就会发现,赢利的只是那些垄断性大型企业和公共品领域的国有企业,广大的中小国有企业依然举步维艰。

如果向垄断国有企业征收红利,而不向那些无利可收的中小国有企业收,前者会不会心理不平衡,会不会虚报、少报企业利润,或者故意提高企业运作成本,会不会把分红压力转嫁给民众,这些疑问都绝非杞人忧天。在垄断特权无法约束,加价就能增加利润的前提下,垄断行业找个理由提价实在太容易,这样的事我们见到的还少吗?

其次,这些红利应该怎么管理,如何分配,如何保证这些红利切实惠及民众,在操作上也有一定的难度。在各级财政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起来不受约束的当下,谁敢保证这笔钱不会成为唐僧肉?

所以,笔者觉得在无法解决上述诸多疑问的前提下,单纯要求央企上缴分红,可能会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有加剧垄断行业盘剥民众的可能性。因此,笔者认为在向央企征收红利的同时,管理部门还得拿出魄力,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双管齐下才能真正保证民众福利的提高,生活质量得到改进。

报道说,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央企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央企利润高,并不是其管理好,效率高,而是凭借垄断身份就可以赚取保护性和垄断性利润。这点尽管垄断行业不承认,可近日发生在笔者身边的一件小事,足以说明垄断的危害: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打印几份文件,我住的小区里面只有一家打印店,一元钱一张。而一里外的中山大学周围,打印店多如牛毛,一毛钱一张。

想想吧,垄断与否之间可是10倍的差距啊。再联想到近日媒体披露的几个事实:手机漫游费成本1厘,收费却是5毛多,航意险定价20元,可批发商从保险公司那1元5就能拿到手,其中的利润,何其惊人!笔者想请管理部门的领导思考一个问题:在允许这些垄断行业如此盘剥民众、政府再向他们征收红利、把红利反哺民众,与直接从根本上废除垄断行业的特权、把垄断行业的服务价格回归到正常价位之间,就社会总成本的节约、政府行政效率而言,哪一个更是我们应该选择的呢?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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