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至20日,北京全市范围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这是为了配合“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而进行的一次交通管制和大气质量控制的“测试”。4天中北京共限制500万辆汽车出行,效果明显———4天限行,4天通畅,4个蓝天。(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针对4天“限行”给北京交通、环境、文明氛围带来的可喜变化,不少人希望单双号限行能成为“常态”,长期坚持下去。笔者认为,单双号限行只能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非常手段”和“应急措施”,不宜成为日常手段,使其常态化。因为,这种做法妨害了公民的合法物权,是违背法理的。
单双号限行的实质,是限制了公民对所有物的使用权,使公民购买的汽车降低了一半的使用价值,等于贬值了一半。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近似于对物权的部分剥夺,是违背法律精神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仅如此,单双号限行也必然极大损害国家的汽车工业,妨碍汽车文明的实现,影响公民生活质量提高和小康社会的建设,与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趋势是背道而驰的。
事实上,采用单双号限行的办法管理城市交通,是一种手段粗犷、水平低劣的措施。因为它就是简单减少了汽车出行,不需更多的管理智慧,也不需要其他的配套措施,是一般人都能想到的办法。既然如此,倒不如拒绝上牌来得更直接,更简单。那样,我们的城市岂不又要回到步行肩扛、人畜拉车的时代吗?我敢保证,那时的城市空气质量一定会有极大改善。
面对迅猛发展的汽车业,我们既要保证城市的道路畅通,促进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鼓励汽车进入普通家庭,同时也要采取措施保证城市环境质量,让广大市民生活在干净整洁、拥有蓝天白云的现代城市。这是对政府政策科学合理性的考验,也是对城市管理者管理智慧的考验。因为,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相关的鼓励或限制政策来限制城市汽车数量的增长,也可以通过提高技术降低能耗和减少排污来实现低污染,同时还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配道路资源来缓解交通压力,保证城市道路的利用率和通行力。
通过单双号限行缓解暂时的交通压力,解决临时的交通问题,是完全可行的,也是必须的和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使其常态化,在城市中指望依靠单双号限行来永久性解决交通问题,既不现实,也不可能,而且还暴露了明显的管理惰性。要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通过随便限制或剥夺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越来越行不通了。北京市4天的限行之所以得到市民的广泛支持、理解和配合,这其中包含了更多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等道德层面的因素,而且大家都知道这种限行是临时性的。如果使其常态化,市民投资十多万元购买的汽车只有一半的利用率,另一半时间只能供“观赏”,恐怕问题就没这么简单了。
看来,不少人在呼吁“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问题上,更多是感情用事,而非理性思考。其实,这对于政府科学合理决策是一种不良干扰,而非正常民意。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都应当有所警惕。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克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