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正式获批落户上期所

2007-09-12 11:20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蔡志杰  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这是继锌、菜籽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成功推出之后,今年证监会批准的第四个期货新品种。

我国黄金市场经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现货和远期交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推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我国期货市场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懈的基础制度建设,也为黄金期货的上市和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

据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黄金生产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福建、辽宁、湖南、陕西等地。2006年全国黄金产量240.08吨,同比增长7.15%,位居世界第三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黄金的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2006年,我国制造业共消费黄金269.3吨,占世界总消费量的9.23%。

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多重属性,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当前以黄金为标的物的投资活动在全球非常活跃。近年来,黄金价格与其它大宗商品价格一样,持续走高且波动幅度增大,产金用金企业、金融机构及广大投资者迫切需要通过黄金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

业内人士称,黄金期货曾经在上期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演争夺大戏。此次尘埃落定,批准在上期所,足见监管层对于黄金期货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的重视。

据称,开展黄金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利用黄金期货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现货市场、远期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三是有利于打击黄金变相期货交易,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据了解,目前上期所已就合约及相关规则进行征求意见,将在讨论修订、投资者培训等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后,确保交易平稳和安全的基础上尽快推出。 (编辑 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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