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逻辑悖论
导语:文/ 王吉绯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又一次颁给了信息经济学。然而所谓信息经济学,恰恰是假定信息不对称的。

文/ 王吉绯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又一次颁给了信息经济学。三名美国经济学家创立和发展的“机制设计理论”,来源于信息经济学,实际上是博弈论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应用。我们正在步入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经济学诺贝尔奖颁给信息经济学,似乎顺理成章。但仔细推敲一下,你会发现其中的奇怪之处:所谓信息经济学,恰恰是假定信息不对称的。如此推理下去,信息越发达,信息就越不对称。这样经济理论,是否能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未来? 

    自从亚当·斯密以完全信息和自由竞争为基础,搭建起经济学理论大厦以后,两百多年来,这座大厦一直被不确定性的阴影所笼罩,特别是二战以后,关于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日益凸显。如果回顾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历史,我们会发现近年来信息经济学或博弈论的曝光率非常高:1994年,约翰"纳什等人的“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论”获奖,1996年“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经济激励理论”获奖,2001年“对充满不对称信息市场进行分析”获奖,2005年“通过对博弈论的分析加深了我们对冲突与合作的理解”获奖,算上今年的话,同一个理论研究方向已经在14年内先后5次获奖。 

    巧合的是,1994年以来,我们真正进入到了信息社会,人类社会由原子时代跃迁到比特时代,信息在以光的速度传播,手机、互联网、数字电视等信息技术一日千里。 

    在信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的经济理论却大谈信息不对称,甚至以信息不对称为基础的信息经济学成了理论研究的主流方向。如此矛盾,难以理解。 

    到底信息对称不对称呢?在以往的日常生活中,信息不对称是常态,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个“精”字其实包含了信息数量和信息处理速度两方面,我将其定义为信息处理能力 

信息处理能力=信息量×信息处理速度 

    设信息处理能力为E,信息数量为I,信息处理速度为V,则有 

E=IV 

    设买家信息处理能力为E1,卖家信息处理能力为E2,则有E1<E2。 

    如果把信息分为已知和未知两部分,显然,这两部分的信息处理速度是不一样的,设已知信息量为I0,可知信息量为I,已知信息处理速度为V0未知信息处理速度为V1则有 

E = I0V0 +(I-I0)V1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未知信息很多而其信息处理速度又极慢,最多是跑腿去货比三家,二者的乘积可以被忽略,已知信息量直接决定成败。老人家常常讲“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粒还多,我过的桥走的路还多”,就是在强调经验或者已知信息量的重要。但是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信息高速公路,再多的未知信息都可以被轻易搜索到,而且是以电子的速度。那么,情况发生了有趣的也是根本的改变,未知信息的处理能力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可以想像,终有一天,未知信息处理速度可以趋近于无穷大(V1 ∞),那时候会怎么样呢?会有 

E = IV1 

  我们已经知道的一点可怜的信息数量和信息处理速度就显得相对微不足道了,而未知信息和未知信息处理速度成为一个极大值常数。我把它定义为信息处理速度常数:经济人信息处理速度极大时,将趋近并均等于最高信息处理速度,即信息处理速度常数。如果把它设为c2,则 

E = Ic2 

  这个公式与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很相似:E=mc2。有了光速的平方这个巨大的常数,很少的一点物质就能够释放出惊人的能量。按照这样思路类推,当信息处理速度趋近于信息处理速度常数时,参与同一经济事件的每一个经济人,信息处理能力均等于信息处理能力常数,即 

E1=E2=……=En 

  因此,对信息技术革命不妨这样理解:在牛顿的经典物理学时代,信息是不对称的。而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时代,信息可以是对称的。 

  经济学的研究方向或者理想目标,应该是完全信息状态。尽管目前信息技术还不够成熟,但是我们已经达到相对的对称状态,即准完全信息状态。有个著名的广告说,“你还在货比三家么?我货比三万家!”以前我们信息不对称,必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现在只要鼠标一点,你就可以知道大多数需要知道的信息。 

  当然,准完全信息状态虽然近在咫尺,却还没有实现。这应该有两个原因: 

  一是信息技术本身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是经济学理论研究偏安于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和厮杀。 

  所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出现逻辑悖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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