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制结构调整是长期趋势
导语:投资者报 肖妤倩 张春辉 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总监王欢认为,中国目前针对工资薪金收入的边际税率偏高,个税起征点的确有上调趋势,但不一定在短期内大幅调整。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980年的800元到2007年调整为2000元。在当前通胀压力下,中国个人税收政策应进行哪些调整?《投资者报》5月26日在北京独家专访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及商务咨询总监王欢。

王欢认为,中国目前针对工资薪金收入的边际税率偏高,个税起征点的确有上调趋势,但不一定在短期内大幅调整。因为政府更希望从税制的角度进行调整,而不是单纯调整个税的起征额。

《投资者报》:中国目前的个人税负状况怎样?在世界上处于什么水平?

王欢:从税率来看,中国对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最高一级税率为45%,最低一级为5%。但中国对于资本所得的税率为20%。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来看,对工薪收入采用这么高边际税率的并不多。中国香港的个税税率是2%~15%,新加坡是2%~28%,加拿大是17%~29%,日本是10%~37%,美国是10%~35%。在中国缴纳个税群体中工薪收入者占多数,所以大家会觉得个税总体税负偏重。在《福布斯》杂志2007年推出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在亚洲经济体中税负最重,全球排名第三。

《投资者报》:中国的个税征缴,能否向更合理的标准调整呢?

王欢:从个税的税率看,中国和美国等国家的税率差距并不大。但现实情况表明,在最近一段时间,中国的确有个税起征点调整的趋势。我认为,仅从税率的角度进行调整,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目前中国在税制上还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长期逐步调整,不断优化,不会少于二三年时间。

《投资者报》:税制调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通胀率走高,可否先调整个税起征点,再调整其他税种?

王欢:从800元到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调整经历了很长时间,后来全国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全部调至1600元, 2008年3月又调高至2000元。随着物价上涨,当前个税起征点的确有上调趋势,但是不会在短时间内大幅度调整,比如从2000元调至4000元或5000元。我认为小幅逐渐上调,是比较简单易行的方式。从短期来看,中国的个税起征点,确实在逐渐随着物价上涨进行相应调整。但长期看,更有可能在税制结构上进行调整,但这并非很快就能完成。

《投资者报》:个税起征点是800元时,人均月工资收入是40元;现在月平均收入超过1000元,但个税起征点只有2000元,相差是否太大?

王欢:不能完全从平均工资角度来调整,不能说工资翻25倍,起征额也要翻25倍才合理。小幅渐进的调整,是看能否对个人消费能力和生活水准有较大缓解。从政府角度看,更希望从税制的角度调整,而不是单纯调整个税起征额。

《投资者报》:在税制上最紧迫的调整是什么?有的国家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这在中国可行吗?

王欢:国外有一些经验我们可以借鉴。第一,对工薪阶层来说,收入中存在固定的扣除额。在国际上除了法定的扣除额,还会有其他的扣除费用,因为只用法定扣除,并不能反映一个人的税负能力和真实生活状况。

第二,可以考虑启动年申报。国外年申报是以年为基准计算税,每月进行扣缴,年底进行汇算清缴。中国目前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进行个税申报,目的是对高收入人群进行监管,但并不按年汇算清缴。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虽然更加合理,但在中国可能不会很快实施。比如一对夫妻每月各挣5000元;而另一对夫妻是只有一个人工作挣10000元。按中国现行的个税体系,这两对夫妻的税负结果是不同的,这就很不合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会更合理,我认为,这应当是中国个税征收将来的趋势。

中国起征个税的时间并不长,那时税务机关只能先采取一个比较简便的方式征税。随着税收征收管理手段的提高,税务机关应不断优化征税体系。

《投资者报》:是否有较好的办法,将税率或个税起征点随物价等经济指标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王欢:西方国家有过将税收指数化的政策,就是按照物价涨落调整扣除额。但税率在短时间内一般不会变动,扣除额可能在技术上比较容易达到。税率的调整还是有一定可能性,工薪收入是劳动所得,劳动付出的代价比非劳动付出的代价大,但按税率来讲,劳动所得边际税率却高于非劳动所得的适用税率,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我个人认为,不会很频繁或大幅度调整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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