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奥巴马
导语:

我家楼上的老张一直热心于小区维权,他和几位热心的小区业主张罗了很久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最近终于要开始选举了,选举通告被贴在物业公司空闲的“官方”公告栏旁边,一看便知该行动将被物业公司抵制。

除了小区选举,美国总统大选也是最近被邻居们热议的话题,年轻的奥巴马又往总统之位进了一步。美国选民选举自己总统的热情,远远高于我们社区的业委会选举。美国政府对大选的支持,和物业公司对业委会选举的抵制,也形成鲜明的反差。

对比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我们小区的管理构架,我发现有很多有趣的共同之处。

如果把美国理解为一个大社区,美国老百姓就是这个大社区的业主。业主们希望自己有好日子过,所以都希望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可以当选,符合自己利益诉求的政党代表可以成为国家总统。在这个“大社区”,民主党、共和党相当于业主委员会。

美国政府相当于“大社区”的物业公司。政府是国民通过纳税雇用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性组织,物业公司也是由业主通过缴纳物业费雇用的为业主提供日常服务的机构。物业公司应该接受业主委员会聘用、弹劾、领导与监督。凌驾于业主的物业公司你会很讨厌,同样,美国人也常常反对不顾国民利益的政府。

美国军队相当于小区保安。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建立军队,以保护国土安全,维护国家秩序。美国不可能请墨西哥的农民工帮他当保安,只好动员部分年轻力壮的业主去当兵,所以美国的征兵制度非常优惠。作为小区保安,其费用也从物业费中支付,小区保安负责维护小区安全和秩序,御贼人于小区之外。经常有报道称某小区保安在物业公司指使下殴打业主、损毁业主车辆,这就相当于美国军队镇压国民。

至于开发商相当于什么,好像找不到合适的比喻,他们作为社区的建造者,已经完成了产权的销售转移,就应该离开社区的舞台。如果开发商固执地认为依然是社区真正的主人,并为了自己的利益操纵物业公司、阻挠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就更是找不到恰当的国家权力机构来比喻他们了。

治大国如烹小鲜。自从进入商品房时代后,各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矛盾纠纷,经常成为新闻热点。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虽然让业主们看到了希望,但真正想要当家作主,谈何容易?

我们的小区业委会选举同样可以比照美国的选举。每一位业主代表就是一位候选人,都代表一部分业主的利益,有为业主谋福祉的责任。最终选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就是小区的议会,代表全体业主利益对社区事务进行决策,也接受业主监督,干得不好还会被业主弹劾。

也许一个国家的国民对民主的认识,就要从千万个社区民主开始,而我楼上的老张,就是这样一个有公共事务责任感、有社区成名渴望、愿意站出来代言社区邻里利益的人。从这点看,其实奥巴马和他倒是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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