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李云龙
2008年8月4日
在经观网上看到一篇关于“奥擦委”打响奥运营销大战的文章,感触良多。中国要进入先进社会,在软实力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契约精神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就奥运赞助这件事来说,可口可乐,联想等企业获得了奥运赞助身份,就证明他们在奥运赞助这个游戏规则上获胜了。按照契约精神基本准则,非奥运赞助商的企业就不应该在“奥运”这个概念上再做文章,从而获得利益。更不应该自己美其名曰“奥擦委”,这种行为用一个词来描述的话,那就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利益,是人性普遍所追求的。从人性的角度讲,我们可以理解非奥运赞助商不愿意放弃奥运这样的机会来宣传自己。但是在规则允许下,不伤害他人是我们做事情的一个基本原则。每一个奥运赞助商在赞助奥运的过程中,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包括人力,资源和资金。非奥运赞助商没有给奥运做贡献,却想享受奥运带来的果实,从道义上讲,是不合适的。对于奥运赞助商来说,他们赞助奥运,除了营销诉求,更多的是责任诉求。让这些企业受到伤害,实在让人于心不忍。
在世界奥林匹克市场开发中,非奥运赞助商打奥运“擦边球”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奥运隐性营销会给真正的奥运赞助商带来无穷的伤害。这种行为势必会降低奥林匹克品牌价值,挫伤企业资助奥运的积极性,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将失去资金支持。奥运,也就离辉煌越来越远了。国际奥组委非常清楚保护赞助商利益对自己的至关重要。所以每个城市在申奥的时候,其国家都会被要求制定相关法律来限制非奥运赞助商的奥运营销行为。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能让蒙牛这些“擦边委”们如此肆无忌惮的除了利益驱动外,监管不严也是重要原因。中国曾向国际奥委会承诺,将加大力度保护北京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免受非奥运赞助商的侵害。当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备受国际瞩目,奥运知识产权,尤其是奥运赞助商的权利保护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奥运隐性营销也许能给一些本土企业带来一点小利,但整个中国却会因小失大,因为这样可能招致众多来自国际社会的批评和指责。
不过可以让我们感到安慰的是,随着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中国对非奥运赞助商的“擦边”行为,进行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就像文章中所描述的厦门金龙企业收到处罚一样。
我们迫切希望看到,相关部门能够更加严格监控及处理对奥运的“擦边“行为,让中国更加被世界尊重。
读者 李云龙
(读者来信不代表经济观察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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