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市场对于“热钱”流入中国楼市的担心从未停止。
近期房市的宏观调控上,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方面,南京、无锡等地物价局采取直接行政手段控制房价;另一方面,长沙、成都等地方政府在托市,甚至由政府买单,以缓解房价下降给地方财政与开发商带来的巨大压力。
不同的地方政府对房市的处理思路截然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恰恰反映了中国房市所面临的左支右绌的困局:房价既不能大幅下降,避免拖累银行与资产品价格,使50多个相关行业产量直线下降;房价也不能大幅上涨,这将把更多的民众推到保障性住房的队伍中,增加政府的负担。
支持第一种做法的民众显然是多数,然而“民意”或者“公益”的名义不能为这种计划经济式行为提供足够的合理性依据。事实上,无论是南京还是成都,地方政府的做法是从一个误区陷入另一个误区。
房地产行业充斥不公平现象,脱离民众收入,使得房地产市场非常不理性。房地产市场化的大力推进,一度成为拉动中国内需的主要杠杆,此后房地产行业与地方财政的密切结合,使房地产引起众怒的暴利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房地产利润之高,除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收入,和占成本25%左右的税费之外,即使以目前18%的民间融资利率,房地产企业依旧有10%至15%的利润空间。
房地产行业的风险在增加。据预测,在目前的需求状况下,维持现在的开发节奏,我国房地产业将出现4000亿元~5000亿元左右的年度资金缺口。同时,深沪等地出现成交量下降的情况。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全市商品住宅期房共签约32286套房源(日签约183套),与2007年上半年楼市签约的54390套(日签约300套)相比,交易量同比下降41%。与2007年下半年市场签约的66923套(日签约364套)相比,降幅达到51.8%。
面临房地产行业转型的关键时刻,政府尤其应该保持非常清醒头脑,不应追随任何一种偏激的见解,而应站在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房地产发展,既要保障房地产的公益性质,同时给市场以必要的自由度,平衡保障型住房与住房市场,而不是发表一些挑逗性的言论,或者发出前后不一致的政策信息,致使市场更加非理性。中国房地产目前最关键的是实现软着陆,进入专业化、市场化与公益化并举的良性循环。
就政策调控层面而言,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切忌为临时应急,采取机会主义的做法,就某一时期的市场情况不断发文件进行政策调整,这种做法不仅使前后叠加的文件冲销了彼此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使市场发展缺乏战略规划,市场主体莫衷一是,从购房者、地方政府到地产商,都无法形成明确的预期。市场规划可以适时调整,但大政方针不宜朝令夕改,建设部门应有纲领性文件,作为市场的中长期指导。
以外商投资房地产为例,笔者印象中就有十几个文件,自今年7月1日起,商务部将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材料进行核对,并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及核对。审批权的下放疏通了外资投资房地产的渠道,从杭州出台的配套细则来看,也可以看出引入外资入市的动向。而去年商务部相继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以及《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还在严厉收缩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的战线。
政府所能够做、应该做、必须花力气做的,是建立保障房、经适房等公益性质的住房,明晰相关细则,解决资金渠道、建立公开及时的信息披露机制,科学制订保障型住房与有权享用保障型住房人士的标准,使之更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要求。本轮调控房地产的最大亮色,是区分是保障型住房与市场购房之间的界限,政府与房地产商各尽其责,较2003年制订的政策有很大改进,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行政之手过于涉足微观市场,试图用行政之手一刀切调控房价,调控思路还存在偏差。
目前中国房地产融资之难,涌入热钱之多,市场机会之好,是历史罕见的。任由发展、不作调整的话,中国房地产市场将遵循商业、工业、住宅地产的模式,逐一被外资抢走,最终受害的还是中国经济和中国的购房者。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房地产的问题已不仅仅是房地产行业本身的问题,而是宏观经济调整和国际金融战争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要发展中国的房地产业,卡住房地产商的融资咽喉并不是好办法。卡住本土开发商咽喉的同时,却拱手迎接外资进入,是为不智。实际上,如果用国内收入房价来作为中国房价的基准,现在的房价确需下降;但以往外资购买房产没有限制,并且居民收入过于不均衡,这使得房地产很难以当地居民平均收入作为基准,大城市房价动辄与香港、伦敦的中心城区房价相比较,涌入的外资与其他资金拉高了房价,把中国的房价拉升到普通中国民众无法承受的地步。
房价这么高,还能维持,以一句市场疯狂解释过于轻松,市场是不会轻易疯狂的,房市的现状恰恰说明,有资金在托盘,国际热钱与银行资金、民间剩余资金对中国房地产非常之热情。如果想建立一个面向国内消费者的房地产市场,那就必须控制外资。
按照成熟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经验,一是控制外资的行业准入,二是灵活运用税收杠杆。就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限制外资的行业准入并不具备操作性。目前热钱大量流入,外管局的控制无法彻底堵塞外资流入的通道,因此,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之前,锁住内部市场大门、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培育本土专业素质强、有信托责任意识的开发商,建立严厉的监管制度,十分必要。
要保证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应尽到该尽的责任:通过税收杠杆和拍卖土地,对高档商品房和外资购买的住房,征收高税收来弥补国内普通购房者资金不足,将相关收益专款专用到保障性住房。值得注意的是,调整税收并不是简单的加征税收,而是将税费规范化,理顺房地产税收体系,实行费改税。目前复杂、漏洞百出的房地产税费必须重新调整、简化,并用好房地产税,加上土地拍卖的收入,放到保障性住房专用帐户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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