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更为强有力的组织
导语:经济观察报 记者 刘波 斯特雷克:全球变暖是真真切切的。再也不能犹犹豫豫、含糊其词了。尚未解决的问题,不是气候变化是否存在,而是应当以多快的步伐来控制我们当前的排放模式,以及应将排放降低到什么水平,才能避免生态系统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坏。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刘波

真切的变暖

经济观察报:气候变化问题得到全世界关注,但关于这一挑战的严重程度,仍然存在不少的争论。一些人认为气候变化本身,或者人类在这一过程中的角色,仍然是不清楚的。你的观点是什么?

斯特雷克:全球变暖是真真切切的。科学界的绝大多数人士均已明确认定,人类引发的活动正在给气候系统造成重大的影响。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的话来说,“气候系统的变暖是明白无误的”。这份报告经历了严格的同行审查和批准程序,在将可观察到的气温上升与人类行动联系起来这一点上,再也不能犹犹豫豫、含糊其词了。而在科学层面上尚未解决的问题,不是气候变化是否存在,而是应当以多快的步伐来控制我们当前的排放模式,以及应将排放降低到什么水平,才能避免生态系统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坏。当前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就是应当创造什么样的政治与经济条件,以使我们能够更快地改变人类社会生产、运转和消费的方式。

经济观察报:这些政治和经济条件具体指什么?

斯特雷克:这些政治和经济条件是使各个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对经济结构做大幅度的改革,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以采取必需的措施来缓解气候变化。应当逐步在整个能源行业实施全新的投资框架,培育全新的法律环境,以及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森林与土地的使用政策做检讨。所以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金融有关,因为要实施这些新政策,就需筹措很大一笔资金。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做很多工作来改变官员和政治家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而这个任务要比筹措资金复杂得多。

经济观察报:现在可以在中国买到一本书《全球变暖:毫无来由的恐慌》,是美国一位名叫弗里德·辛格的教授写的。而且在世界各国也都有不少类似的书。你对他们的观点如何看?

斯特雷克:这样的书其实并不多。的确,在美国、欧洲和中国都有一些人在质疑“全球变暖是真实的”这一观点。总免不了会有这样的人。但你如果去看严肃的学术刊物和大学的研究成果,就会发现,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在论称气候变化是捏造的。在世界银行有一千份经过同行审查的学术期刊上的文章,其中没有一篇辩称气候变化是虚假的。坦率地说,我认为仍在持那种观点的人是如此之少,以至于没有谁把他们当回事,甚至连各国政府都不怎么在意他们,更不用说科学家了。

森林的保护机制

经济观察报:你和他人合著的新书《气候变化与森林》探讨了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该书还建议采取以市场为基础的机制来保护森林,防止全球变暖。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些机制是什么,实施它们有什么好处?

斯特雷克:这些机制都是试图利用市场力量来促使人们采取行动,保护既存的森林。在国际层面的讨论中,一个重大的课题就是是否应该为减少森林砍伐的行为付钱。惟有加以必要的金钱激励,热带地区公有或私有土地的所有者才会开始在有生之年更加珍惜他们的森林资源,而不是靠出卖林木来获取现金。但是现在这样的激励机制依然欠缺。而且为有效促成森林利用方式的改变所需要的投资总额是很大的,单凭政府的力量无法提供。

经济观察报:目前中国的森林在法律上都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而中国也正在讨论改革本国的森林产权体制。如果我们考虑国际上成功的经验,这样的改革应当如何进行?

斯特雷克:中国正在推进植树造林工作,而且净林地面积逐年增长。很重要的是,中国应继续这一政策,并辅之以促进造林的激励措施。在一些私人可以拥有森林的国家,政府实施补贴计划,奖励将非林地转化为林地的行为,在此过程中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在尚未改革产权法的情况下,中国可以提供长期的土地出租,并授权私人组织经营森林,但前提是这些组织首先要在这些土地上造林,并在长时间里使新造林的土地保持森林状态。

经济观察报:有关林权改革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私有化。你觉得私有化是最终的解决之道吗?

斯特雷克:在大多数国家,森林或者是公有的,或者既有公有,也有私有的。就算在一些土地私人所有制比较盛行的国家,政府仍然是森林的大所有者。我认为原则上来讲,在管理森林这件事上,国家的表现并不一定要比私人部门糟糕。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不包括中国——经常发生的问题是,公共林业部门是十分腐败的,所以国有林业负债累累,森林保护状况不佳。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许森林的私有化会促进情况的改善。但我不认为这是一项通行的原则,因为在许多国家,公共林业部门都有效地保护和管理了森林。

构建共同的交易通货

经济观察报:你对当前全球排放交易市场的有效性做何评价?这一市场需要如何改进?

斯特雷克:当各国就《京都议定书》进行谈判时,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实施(JI)、排放交易这三种可选机制的最初设计还比较粗糙,人们当时对它们的期望也不大,而现在这个市场已经有了一套比较精密的体系,所以从这一点来看,至少从经济的角度而言,作为一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排放交易体制无疑是相当成功的。排放交易已成为一股主要的力量,推动了过去三年间我们所看到的商业和文化方面的重大变化。

但正如所有新生的市场一样,排放交易市场也有几个需要调整的地方:要保证这一体系的环境效力;要构建一个共同的交易通货(currency),从而使不同的排放交易体制能连为一体;还要确保建立必需的监管网络,给予产业界和企业法律上的确定性,使它们能安心地投资和运作。另一个重要事项,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在这一新市场中的作用。

经济观察报:构建共同的交易通货,具体是指什么?

斯特雷克:如果排放交易市场过于分散化,其效率就会比较低。如果在排放交易上有一项国际协议,它就会创造并承认一种特定的通货,但美国、欧洲也分别有相关的协议和排放体系,从而有不同的通货。如果通货种类过多,将不同市场连接起来就是件很困难的事。拿货币来打比方,如果货币种类过多,国家之间的贸易就会比较低效,而欧盟在实施了单一货币欧元后,贸易效率就高多了。排放交易市场和这是同一个道理。

经济观察报:你认为当前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能够应对世界面临的问题吗?

斯特雷克:当然不能。如果我们要有效解决像气候变化这样的问题,全球治理框架有许多亟需改革之处。要建立一些构架,从而将主权实体与私人组织置于相同的法律限制之下,完全改变全球治理的思路。全球治理应当考虑到受管制的实体基本的管理权,包括正当程序权利,并使各个经创立的机构严格地各负其责,以监督各个国际体制的运转。要建立全球性的市场,就需要可靠的机构来管理这些市场。

经济观察报:能否以具体的组织为例,谈谈如何推动这一改革?

斯特雷克:这方面有很多的讨论,例如建立一个国际环境组织,一个比目前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EP)更为强有力的组织。现在的UNEP是个力量很弱的组织,其预算资金、掌握的资源都是很不够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有各种各样的国际协议,包括有关气候、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保护的协议,都是由不同的独立部门负责的,例如气候大会在德国波恩召开,生物多样性会议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召开等等。和排放交易市场一样,这也是一个很分散化的体系。所以问题也在于是否可以强化这些组织,将其联合成一个总的环境组织。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气候变化是个环境问题,但与能源等其他部门有很大的关系,应当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不过我得说,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我没有解决办法。因为有关能源的问题总是会和国家的主权利益纠结在一起。所以我想,这实质上是需要各国政府和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机构合作,在构建多边能源、气候和环境框架方面协调行动。

夏洛特·斯特霍克(Charlotte Streck)

是总部设于荷兰鹿特丹的咨询机构“气候焦点”(Climate Focus)主任兼创始人,

气候变化与碳金融法律政策方面的国际法专家。

她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欧盟排放贸易计划》的

监管框架设计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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