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报(分析员 肖妤倩)2007年以来,中国出口税收政策不断微调,将有利于调节贸易顺差,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自2007年开始,中国政策连续出台了出口税收政策。2007年7月1日起,国家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此后,从2007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2008年2月15日起,中国调高部分化肥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这些政策的出台,体现出国家通过进一步降低了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出口退税率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同时也表明国家希望通过稳定国内市场价格优化贸易结构。
就针对“两高一资”的政策而言,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出口税收政策对不同高能耗产品的影响不尽相同,但是整体上看,中国高耗能产品月度出口量自2007年6月份1226万吨的峰值逐步回落,在同年9月份出口量跌破1000万吨后,除2008年5月份再次突破1000万吨外,其他月份出口量基本上在800万吨上下震荡。据海关统计,2008年上半年,中国去年7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2831项商品和去年12月取消出口退税的84个税则项下原粮及其制粉产品合计出口21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1.6个百分点。
但是,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7月份外贸形势分析”中指出,当前外贸运行中仍需关注少数“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增加的现象。因此,在国内资源性产品还没有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国内外资源价格未充分接轨的情况下,通过出口税收政策对进出口的逐步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