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9月15日,华尔街曾经的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最终未能逃出次贷危机的魔掌,黯然宣布将根据美国破产法案第11章向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庭申请破产保护。雷曼兄弟欧洲子公司也在同日宣布破产。
这意味着,雷曼兄弟国际公司(欧洲)在中国4年获利3亿余元的QFII将面临清盘,而该QFII的托管券商——中信证券(600030.SH)的经纪业务也将受到少许牵连。
雷曼QFII面临清盘
与2006年8月那只做空A股而遭遇清盘的王朝资产管理公司(QFII)相反的是,雷曼兄弟QFII是在中国获利却因自身危机而被迫清盘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8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的规定,当出现机构解散、进入破产程序或者由接管人接管情形之一的,QFII应当将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和外汇登记证分别交还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
至于雷曼兄弟QFII资金如何处理,光大证券行业分析师沈维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这个要看资金的来源,如果类似于QDII基金,那么基金财产属于该公司的破产财产,如果有其他管理人接管这个基金,新的管理人首先要重新申请QFII资质和额度;如果是雷曼兄弟自己的财产,那么这部分要算做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用于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不过沈维也表示,以上是根据中国法律解释的,美国法律原理也基本一样,要看当时这些资金是以什么方式筹集到的,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办理。但无论如何,雷曼兄弟第一步需将上述两证分别交还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
沈维进一步表示,雷曼申请破产保护后,可能清盘也可能重组,如果是重组,这部分业务如何处理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而雷曼兄弟中国区主席杨志中近日透露,一直在和有意向的投资者接触,试图分割出售雷曼的业务,包括业绩不错的中国区。
在华4年获利3亿元
资料显示,雷曼兄弟是在2004年7月获得QFII业务资格的。截至2007年年底,雷曼兄弟国际公司(欧洲)在中国的QFII额度为2亿美元。
记者通过Wind统计发现,雷曼兄弟在中国的4年多时间里,先后出现在42家A股公司的前10大流通股股东之中。2005年中期,雷曼兄弟首次出现在A股公司的前10大流通股股东之列,当年持有的公司包括华西村、新和成、传化股份。据统计,雷曼兄弟QFII在新和成上获得利润为1亿多元。
在2006至2007年间,雷曼兄弟QFII还曾介入赛马实业、景兴纸业、华北高速、宁沪高速、华菱钢铁、古井贡酒、敦煌种业、豫园商城、白云机场等个股。
根据中报统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雷曼兄弟在A股还持有三只股票,分别是长城电工、深天马A和晋西车轴。
上海某券商资产管理部QDII研究员评价说:“QFII一般青睐建材、基建等板块,后来也逐渐开始波段操作。”
在2004年7月雷曼兄弟QFII首获7500万美元额度时,雷曼兄弟亚洲证券部总裁缇姆?索尔斯比就表示,该只QFII将通过包括可转债、股票、国债等多种形式进行投资,但首选是股票。据了解,这些初始获得的额度主要是提供给客户的,并没有用于自营。
而在今年4月,雷曼兄弟中国区主席杨志中表示继续看好A股。为了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雷曼兄弟还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更多的QFII额度,不仅为客户申请,也为雷曼兄弟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申请。
但这一良好愿望随着次贷危机的蔓延而灰飞烟灭。根据Wind数据的QFII持股情况,记者粗略估算,截至9月15日,雷曼兄弟QFII这4年来在中国的收益约为3亿元。
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微弱受累
“雷曼兄弟QFII只是我们代理的众多QFII之一,它的清盘对我们的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中信证券董秘办一人士9月17日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Wind统计显示,中信证券还是野村证券株式会社、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等QFII的代理券商。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度券商股票、基金等交易总金额的排名,中信证券当年位列第14名,共实现交易金额20345亿元。以全年250个交易日计算,中信证券每日交易金额为81亿元。
“雷曼兄弟QFII的交易量贡献是比较小的。”上述某券商QDII研究员以5%的日换手率,结合雷曼兄弟QFII的2亿美元计算,雷曼兄弟QFII的交易量对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的贡献最多也不超过1%。
“就按破产程序处置呗!”上述中信证券董秘办人士语气中对雷曼兄弟的破产显得毫无可惜之意。据其透露,雷曼兄弟QFII所持股票大部分已经在前期兑现了。
中信证券人士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一是因为其QFII在业务中的贡献比很小,二是因为代理雷曼兄弟QFII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2004年7月,雷曼兄弟从中国证监会获得QFII投资许可证后,东方证券为争取到QFII业务,专门成立了由潘鑫军总裁担纲的QFII小组,并最终成为雷曼兄弟QFII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券商。
雷曼兄弟当时还表示,选择东方证券作为指定交易代理机构只是双方合作的第一步,此后双方还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展开更深入的业务合作。事实上,在2006年一季度,有消息称双方在秘密进行合资谈判。
但在2006年6月左右,雷曼兄弟与东方证券结束了“蜜月期”,转而将QFII交易代理给了中信证券。一位接近东方证券的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这是中信集团让雷曼兄弟承销中信银行H股的交换条件。
上述知情人士称,中信银行H股IPO承销商的竞争颇为激烈,当时有14家投资银行参与角逐。2006年5月下旬,雷曼兄弟终于从中胜出,成为该股IPO的5名承销商之一。同时,中信证券也如愿以偿地获得了雷曼兄弟QFII的交易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