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7期:丁炳文,“专卖”的学问
导语:“几年前,当我把辛苦创立的第一家公司卖掉时,心里很难受。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没有当初的那次举动,现在公司也不会发展得这么快,这很有些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感觉,”

                          丁炳文,“专卖”的学问
“几年前,当我把辛苦创立的第一家公司卖掉时,心里很难受。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没有当初的那次举动,现在公司也不会发展得这么快,这很有些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感觉,”
律动传媒总裁丁炳文对于自己卖掉第一家公司这样感慨道:“正确的坚持那是执着,错误的坚持那是固执。”
实际上,丁炳文卖掉了不只一家公司,自2002年以来,他在6年先后创建3家广告公司,而这3家公司最终都被卖给了国内最大的新传媒集团——分众传媒的老板江南春。不过,在丁炳文眼中:“第一次卖得最艰难,很挑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被迫卖掉的第一家公司
2002年9月,丁炳文在上海创建了第一家自己的公司——上海拓佳广告有限公司,主营是电梯平面媒体,由于工作努力,在当地迅速成为同类媒体中最大运营商。“此前,上海已有两家同类公司。”他说:“我进入广告行业时间很久了,对广告业有很好的感觉。当时,这种媒体形式开发门槛较低,稍微努力就能获得很好的利润。”
可是,好景不长。丁炳文回忆道:“电梯平面媒体开始进入价格战阶段。电梯挂牌成本从300乣400元人民币,迅速增长到800乣1000元,甚至3000乣4000元。广告客户坐收渔翁之利,压低广告投放费用。运营成本不断上升,利润不断下降,我们开始疲于应对由于过度竞争带来的最糟糕的状况。”
   “如何摆脱困境呢?”丁炳文思考着:“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靠原始积累去做大,显然不行。我们那时缺乏资金、缺乏人才,更缺乏战略眼光。看来需要另起炉灶。”
 2004年丁炳文离开上海,来到了北京,首次介入到高速公路大牌广告,并成立第二家公司——成远广告有限公司。当时,京珠高速户外大牌首次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拍卖,他一举中标湖北荆州高速公路户外媒体代理权。在吸取了电梯平面媒体价格战的教训,丁炳文决心:“要想获得最大利润,就必须垄断该区域市场。”公司开始全权代理湖北、湖南、成都等地高速公路户外媒体的经营权。那个时候,他的上海电梯广告业务还在维持着。
丁炳文在高速公路广告快速扩张的时候,他的电梯广告业务却传来了喜讯。引入IDG及汉能等风投的谭智,以框架传媒为平台,快速整合了全国位居前列的几家电梯平面媒体运营商。由于拓佳广告业绩不错,当时拓佳广告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电梯广告运营商,2005年的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完全符合框架的标准”。
“我当时很不情愿把公司卖掉,拓佳公司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是有感情的。不单是我,全公司员工都是一样,当从我那里得知公司要卖掉时,大家都急了,有的还哭了。”丁炳文回忆道 :“可是,与框架传媒相比,那时公司实力弱。框架传媒是条大鱼,可我们却只是小鱼小虾,没有实力与他叫板。更何况,如果框架不能收购我们,而把在上海电梯广告业处于第2名、第3名企业收了,那时我们的日子就更艰难了。”
于是,丁炳文被迫卖掉了第一家公司。整合后的框架传媒营收约在1亿元人民币,2005年10月份,框架被分众收购。就这样,丁炳文的第一家公司辗转卖到江南春的手中。
得到高手指点是卖公司最大收获
2005年到2007年初,丁炳文在谭智掌舵的框架打拼了一年多。丁炳文没有料到,整合的威力就显现出来:2006年框架的收入是近4亿元,是合并前收入的近4倍。就是在那个时候,丁炳文思想得到转变。
“背靠大树好乘凉,依托大公司可以迅速提升自己公司的品牌,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提升自己看问题的高度。”丁炳文回忆道:“小公司规模小,其优点在于灵活性,但很多规章制度不健全,公司发展很大程度上由创业老板说了算。如果创业老板像武大郎开店那样,公司发展是没有指望了。再好的项目,在团队管理方面、在执行力方面,在老板看问题的心态方面若跟不上,就不会有效益。不能来一批新人,就挤走一批老人,这样的公司是做不长久的,人心齐是很重要的。正确的坚持那是执着,错误的坚持那是固执。”
丁炳文很感激与谭智一起打拼的日子,“在与谭总并肩打拼的那一段时间,是我收获最大的时候。谭总在外企做过高管,看问题的角度和高度明显与我们这些人不同。当时,广告行业的门槛很低,对人才素质要求也不高。谭总对广告行业有很多与众不同的想法,我当时不能理解,但还是在贯彻执行。现在看来,谭总具有超前的战略眼光。”他说,“不过,框架老板要不是谭总,框架的最终结果肯定会不一样。”
“心态变了,一切都改变了。”对于丁炳文来说,在分众的一年里,正好赶上分众的户外“收购狂潮”。因为售卖拓佳广告,丁炳文熟知分众从楼宇媒体扩展到户外媒体的收购路线,他也“驾轻就熟”,将成远广告推荐给了分众。2006年底,分众果然将其收入囊中。
“与第一次不同,这次是主动去卖。”丁炳文笑着说,“全公司上下这次都很高兴,没有抵触情绪了。卖掉第一家公司时,大家一起吃饭,很多人觉得那是散伙饭。卖掉第二家时,大家一起吃饭,大家还相互庆祝。因为,在这段时间,整个团队的心态都在改变,员工的心态也在成熟,至于团队的管理水平,也得到快速提高。遇到了高手,能得到高手的指点,这是最大的收获。”
成熟的卖公司动作
丁炳文开始主动寻找其他机会。一次,浩沙健身俱乐部有关人士随口一句:“很多人找我们想进来做广告,你有兴趣吗?”这话引起了丁炳文的注意。
通过市场调研,丁炳文有了创建第三家公司的念头。在北京,成规模的体育健身房就有四五百家,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客户多是高收入群体。当时,在上海、北京虽有几家运营商,多以灯箱广告、传单广告或活动营销等形式出现,与健身房气氛格格不入。在对健身人群的运动习惯和停留时间进行细致分析后,丁炳文决定沿袭框架的模式。
2006年11月丁炳文成立律动传媒,开创第一家健身会所平面媒体。律动传媒先在北京尝试铺路,后进入上海、广州、深圳,全面掌控四个一线城市的600多家中高端健身会所。2007年底,律动传媒已经在全国布局了约1.2万块显示屏。刚刚完成布局,2008年1月丁就将这个公司的股权全部出让给了分众。
现在,公司已经更名为分众律动。丁炳文再次回到分众,“双方合约有三年的业绩承诺。”他说。他提供了这样的业绩支持 :2008年以来,律动大约签了2000万元左右的单子,一年内预计将给分众贡献1亿元,2009年可能做到3乣5亿元。
尾声,公司在特定阶段只能转卖
  “这是一个好项目,但并不是我的好机会。”丁炳文认为,“没有规模的媒体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遇到问题,整合是发展趋势。但为了整合,其前提是必须锻炼我的团队,提升他们的管理能力,提升他们的执行力,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的团队看问题的角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花再多的钱也是买不来的。现在我没有这个实力。如果这个项目三年后摆在我面前,我肯定能独立掌控。但在这个特定阶段,我的实力和能力都不能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只能说还不是我的机会。”
  从拓佳、成远再到律动,丁炳文从创建到转卖的时间都不会超过3年,其中律动成立仅1年半。丁炳文在6年的时间让他拥有了一只优秀的工作团队和多年共同打拼的合作伙伴。
律动传媒是否会成为江南春在近期所收购的最后一家公司呢?
“我们将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收购业务。”江南春曾坦言,他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对分众所收购的公司进行一次大整合。
“分众最近在做减法,不会进行收购业务。”丁炳文也证实了这一看法。
还会创立第四家公司吗,还会把它卖掉吗?
对此,丁炳文表示::“下一个项目只做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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