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房地产市场上的LOFT户型十分抢手。从公寓到写字楼,都可以见到LOFT的身影。
LOFT发源于20世纪中叶纽约曼哈顿西区,原意是指工厂或仓库的楼层,现指没有内墙隔断,层高可以达到4米~6米高大空间布置住宅。一层变两层,是LOFT吸引投资者的地方。
有业内人士透露:“LOFT通过改建增加使用面积,自然在市场上受欢迎。而开发商建设LOFT增加层高的成本有限,但是销售业绩却可以大幅提高。”
“这是变相增加建筑的容积率。”五合国际总设计师刘力说,从这一角度看,LOFT会增加居住人口密度,导致社区内外规划的配套设施,包括商业、车位、幼儿园等可能不足。开发商青睐LOFT的原因主要是,建设成本仅增加30%,房子价格却可以上涨50%以上。
在计算容积率时,LOFT是按单层面积计算的,配套设施的规划也是按照单层批复的,但在销售时价格却往往是平层户型的1.3到1.6倍,甚至两倍。这样一来,开发商在原来报批的容积率下,收益被实际放大了。
“购买LOFT时,首先应该看它的层高,这个数据一定要以销售合同里注明的为准。”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经理张坤昱说。
为了防止开发商利用“LOFT”概念变相增加容积率,2006年7月北京市规划委下发的《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办公建筑、普通商业建筑的标准层高则分别是5.5米和6.1米,超出标准的也要双倍计算建筑面积。
记者在美利山的样板间看到,该产品总层高为3.9米,但隔出来的顶层净高仅有1.45米,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的要求。而以住宅立项的金地名京LOFT,层高4.88米,除去隔层0.1米的厚度,每层的高度也仅为2.39米,两层空间的舒适度都大打折扣。
“由于LOFT产品以小户型居多,容易出现大开间、短进深的结构,在空间布局和通透效果上也会有很大局限。”刘力指出,市场上多数层高不到4.9米的LOFT会让居住者陷入一种尴尬:隔层会影响居住舒适度,而不隔意味着高单价换来的只是更高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