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实习记者 韦承武 12月15日,卫生部发布首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其中包括三聚氰胺、苏丹红等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据悉,这是中国第一次将近年来酿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祸根”们作一次集体曝光。
卫生部称,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增补相关信息,适时予以通报。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一、 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二、 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三、 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
四、 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