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蓉萍 根据国务院决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月16日上午在开行总部召开成立大会。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成立大会上表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在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负责人在大会上分别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原国家开发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公司股份总额为3000亿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财政部出资共计人民币1539.08亿元,折合股本1539.08亿元,持股比例为51.3%,中央汇金注资共计1460.92亿元,折合股本1460.92亿元,持股比例为48.7%。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代表发起人希望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强、有中长期特色的商业银行”:“继续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的作用,努力实现最优的股东回报。”
中投公司董事长楼继伟表示:“汇金公司先后参与了工行、建行、中行重组改制工作。作为发起人之一,将于财政部一道,强化机制,为我国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而不断努力。”
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高选民宣布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其中,陈元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蒋超良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姚中民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郑之杰、高坚任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李吉平、蔡华相任副行长、党委委员。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元表示:“开行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稳步推进改革发展,继续发挥中长期投融资的优势和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