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严钰 西门子中国“行贿门”新进展。据媒体报道,西门子中国公司首次向外证实,行贿确实涉及中国电力、交通、医疗三大市场,并表示将尽快把相关问题提交德国总部。而对于相关涉及人员的处理问题,以及案件中涉嫌行贿中国医疗部门官员问题,西门子中国公司称暂无法给予回应。
据了解,西门子2006年首曝贿赂丑闻以来,它设在数个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陆续接受美国和德国检察机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7年前后,西门子一些子公司涉嫌以支付回扣等贿赂方式赢取项目竞标。项目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
涉及电力交通医疗市场
美国司法部文件披露,西门子“行贿门”事件涉及在华3家子公司,分别是西门子中国输变电集团(下称“西门子PTD”)、西门子交通(下称“西门子TS”)和西门子医疗集团。据了解,西门子2003年11月份行贿事件被曝光后,西门子中国已开除了20多名员工。目前,西门子已经同意向美国和德国支付近13亿美元的罚金,从而结束行贿案调查。
关于西门子行贿事件,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公布的诉讼书称,2002年到2007年间,西门子TS支付了约2200万美元,给设在香港的商业咨询公司和相关机构,并通过这些机构对中国官员行贿,以得到总额逾10亿美元的7个地铁列车和信号设备项目。
而在2002年、2003年,西门子PTD通过支付约2500万美元给商业咨询公司,来行贿中国官员,并得到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同时,2003年到2007年间,西门子医疗集团支付了约1440万美元的贿赂款,向5家国内医院行贿,从而获得2.95亿美元的医疗设备订单。根据美国方面的调查,西门子在2006年5月,向中国吉林的松原医院出售一套价格为150万美元的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时,支付了6.48万美元贿赂款。关于这笔“佣金”的支出方案,时任西门子医疗集团(中国)的首席财务官曾签过字。
观点:中国反商业贿机制存重大漏洞
业内人士称,西门子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实施如此大规模的商业行贿动作,说明中国在反商业贿的法律与机制方面还有大漏洞,在项目决策等方面还存在大量可乘之机。因此,要举一反三,在严格法律和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重点解决商业项目、特别是政府项目决策方面的种种弊端,这是商业贿赂在中国可钻的最大漏洞。必须坚决实施项目决策的阳光政策,实现决策过程全透明公开化,将项目决策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事实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商业贿赂已成为中国贪污腐败案的重灾区。商业贿赂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则中国反贪治腐的战略决策将难以凑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将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廉洁高效的政府建设目标将可能成为泡影。因此,必须坚决挖出西门子行贿案背后的官员,最好是以此为契机掀起一场反商业贿赂的人民战争,让商业贿赂在中国无处遁形。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表示,中国法律并不缺少对于商业贿赂的相关规范条文,检察院也可以依据法律追究行贿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贿赂事件曝光后,西门子对违规行为奉行“零容忍”原则。刘明俊表示此种表态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德国本国执法机构可能提起责任追究的压力,而并非来自中国。他认为,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行为没有遭到起诉的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