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11月末,全国房地产贷款余额5.24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95万亿元,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总额30万亿元,个人房贷所占比例近10%。
对于这部分存量房贷的优惠,对外宣传上虽然各家银行普遍含糊其词,但大中小银行的心态各不相同。
大型银行:态度暧昧
在中国的金融格局中,工、农、中、建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总额,还是存贷款业务的市场份额,均占有全国银行业的半壁江山,同时,大型银行网点众多,几乎遍布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划。
地域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诸如房贷利率优惠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有一把统一的尺子。建行明确表示,总行不会再出细则,农行也是如此。
四大银行都是一级法人体制,下面分支机构都是根据授权、转授权开展业务,把包括房贷在内的具体业务授权给分行也就在所难免。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四大银行之所以在存量房贷优惠利率上反应“迟钝”,关键在于它的市场地位。首先,四大行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他们各自“跑马圈地”的空间不大,利率优惠,大银行首先考虑的是自身效益损失。其次,四大银行的信贷制度,基本上都是面向大企业、上市公司、垄断性行业制定的,其他信贷客户很难符合其要求和标准,长期以来形成的信贷业务重点,肯定也就不会是包括房贷在内的零售业务。
中小股份制银行:抢挖“墙脚”
与国有大银行不同,大多数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在同业竞争中,是把零售业务当作“拳头”的。大银行在房贷利率优惠上的暧昧,等于给了他们从大银行口中“抢食”的机会。十几家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在业务扩张上的动力一直最为强劲,这次房贷利率调整中,他们视此为拼抢客户、扩大市场份额的一次机会。
民生银行(北京)规定,凡执行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5%的客户,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将在2009年1月1日后自动调整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30%;
北京银行确定从2009年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给予7折优惠。条件为首套房贷,购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深发展则对存量房贷中的首套房贷予以“绿灯”,还款记录良好的客户可在1月申请利率下浮30%。
据了解,随着各家银行对房贷优惠执行尺度不一,房贷“转按揭”已经是越来越多,而体制较为灵活的股份制银行,往往是“转按揭”的接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