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本化的欧美历史镜像
导语:正式引起争议的圈地运动打破了小农经济的散乱僵局,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率先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国家

遍览各国现代化史,不难发现,土地资本化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这个问题解决得是好是坏,决定各国现代化进程的顺畅程度。

当然,这个好坏的界定本身就是一个难题。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整体效率的提升,及由此带来的全社会普惠式发展,从历史时段看,可视作一个好案例,但这对于经济转型代价的承受者,则肯定是坏的进展。他们所受的流离苦楚,足以使当时的世界成为悲惨世界,而这又成为后世学人反对土地资本化的凌厉武器。

反过来说,一个当时看来其乐陶陶的小农社会,从长时段来看,也可能对一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构成致命的阻滞,祖辈的因循守旧所蓄积的种种结构性矛盾,其代价无可避免地要由后世子孙承担,而且往往不止一代人。

所以,所谓好与坏,不仅是效率与公平的问题,还牵涉到历史时段。

令情形变得复杂的还有各国不同的历史传承,各异的人口和地理状况,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力量独特的博弈轨迹,以及我们对历史的选择性误读等。

别人的衣服永远不会合身,但可以让我们在面对历史大势的时候少一些恐惧和迷茫,进而根据他人的经验检讨自己的进退得失。

英国圈地运动不只为了羊毛

在我们习见的官方版本教科书中,英国的圈地运动被这样描述:一小撮地主为了羊毛的暴利,而强行驱离土地原有的合法占有者的一场暴力运动。其间还充满了与城里工厂主合谋的气息,好像这些失地农民的无产阶级化,为那些敞开大门的老板提供了求之不得的劳动力。

甄别这其间有多少历史被简化和误读是历史学家的任务,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提供不一样的版本,庶几可以让历史真相在不同版本的参差互见中接近真实。

圈地运动从来不仅仅是为了羊毛。16世纪的欧洲,除了毛纺织业的发展,还出现了农产品的价格上涨,英国农业很快与市场挂钩,谷物大量出口欧洲。

为牟取丰厚利润,英国地主阶级纷纷扩大经营规模,其途径就是收回原来出租给小户佃农的土地,或圈占公有土地,而后自己经营,或租佃给经营规模较大的农场主。这促进了新型农业单位的成长,农牧业改良成为可能,农业技术不断提高,农业逐步实现了商品化的集约经营,大幅提高了农业产量和农业生产率。

这反过来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人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增强了收入较低人群的购买力,使人们可以拿着在食品上节省的钱去购买其他消费品,从而为工业制成品的发展提供了市场。

此外,农业发展对农业机械的需求,给采矿、冶炼、制造等工业部门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与此同时,农业的商品化也增大了农业利润,地主和农场主在加大农业投入的同时,将增加的货币收入大量投向工商业和运输业,从而推动工业部门的发展。

圈地运动无疑造成小农户的流离失所,但他们不仅不是被羊吃掉的,更不是因为地主和工厂主的合谋所致。

在英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先农后工的递进色彩非常明显,土地资本化在使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之后,又通过自身对工业的促进作用,吸纳了大批这样的劳动力。但很长一段时间,史家过分注重圈地运动的负面效应,而对其历史性的推动作用却视而不见。

而正是引起争议的圈地运动打破了小农经济的散乱僵局,使英国走出了历史的三峡,农业、工业走上反复互动、良性循环的轨道,从而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率先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国家。

法国人“用自己杯子”的后果

与厌恶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学者对法国大革命的青睐有加,他们断言法国大革命一举摧毁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封建桎梏,从而为法国的工业化铺平了道路。果真如此吗?

法国大革命前夕,法国贵族想拷贝英国的圈地经验,从小租佃者手中收回土地,搞规模经营。为此,他们雇用了一批古文专家,在故纸堆里发掘记载着领主与农民契约关系的古老羊皮文件,以便确立回收土地的合法性。这激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1789年夏,当国民议会在巴黎召开时,农民便率先发起革命,夺取城堡,烧毁有关土地的法律文件。

为了安抚农民,国民议会被迫颁布了八月法令,规定农民获得全部人身自由,地租也要通过赎买废除,原来的租佃农一举成为小块土地的主人,小农所有制的基础就此奠立。

之后的雅各宾派面对内部暴乱与外敌入侵,为发动农民保卫革命,采取了更激进的土地政策,把没收的逃亡贵族的土地,和宣布为国有资产的国王和教会的土地分成小块,低价出售给农民,同时把村社公用地按人口平均分配,进一步加强了小农所有制。

而《拿破仑法典》又从法律上保证了农民对小块土地的占有权,“革命立法加强农民个人主义的倾向,加强农民占有土地的顽强决心”。


农民成为小块土地主人初期,生产积极性很高,也提高了农业产量,但这种生产的增长是靠投入大量劳动力取得的。因此增长有限,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很低,束缚了大量劳动力。农民们倾向死守自己的小块土地,信奉“我的杯子很小,但我是用我自己的杯子”的小生产者哲学。这种对个人独立劳动的偏好,滋生了对大企业的仇恨。大工厂主、大农场主、大银行家都被视为平等的死敌,从而严重阻碍了大规模生产手段与大企业在法国的发展。

总之,小农所有制成为农民长期贫困和农业落后的根源,严重阻碍了法国的工业化,使法国的现代化长期滞后于英国,后来又被德国赶超。法国史学家称,大革命和帝国的经济后果是一场民族灾难。

美国:从《占地法》到《宅地法》

与英国的圈地和法国的小地块化有所不同,美国的土地资本化经历了从非法占有,到事后除罪的确权路径,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全国土地市场的统一,使美国人的资产可以互换,从而促进市场的扩大和资本的创立,进而迎来了内战后工商业的爆炸性增长。

美国的领土除了原来的殖民地,有的是从印第安人手里抢过来的,有的是从别的国家通过战争或购买获得的。这些地方的土地所有权的人格化确立,把属于联邦政府和特权阶级的遥远而泛泛的所有权,置换为明晰的、可交易的所有权,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过程。

对于习惯了小块土地的欧洲人来说,美国太大了,而且这块巨大的土地还在不断的增长。非法占有土地,具有挡不住的诱惑。

此外,不合时宜的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非法占有的浪潮——不合法的居民们发现,正规的所有权非常繁琐、复杂,“土地署太远,要办的事务非常令人困惑,程序也很拖沓”。当然,价格也比较昂贵,“联邦土地的潜在购买者必须拥有至少640美元——根据当时的标准,这个数目非常大”,成千上万的非法移民因此望而却步,情愿选择不稳定的非法定居,并且建立了他们自己的非法所有权制度:“斧头权”、“玉米权”、“小屋权”,就是在田地的树上,用斧头刻上姓名的缩写作为记号,或通过种上一棵玉米、建起一座小屋界定自己的权利。

别小看这些简陋的“产权证”,它们就像当局颁发的正式所有权文件一样,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那些希望在自己喜欢的土地上居住的人,会从做这些记号的人手中买下这些权利,而不是和他争吵。

面对非法移民,政治家们的本能反应是将他们赶走。但这样一来,就要冒暴力冲突的风险,他们面对的不仅是付出心血经营、但基本处于蛮荒状态的土地上的非法移民,还有为数众多从非法移民手中购买了土地的后来者。

此外,政治家们在该问题上本身也不是铁板一块。1801年,美国众议院公共土地委员会不得不承认,不合法居民已“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克服困难,在某块土地上定居下来,开垦并提高了土地的价值。因此,他们不仅增加了各自定居的土地价值,而且提高了附近土地的价值,这极大地有利于美国”。

因此,18世纪后10年,包括肯塔基在内的一些州,为新生的美国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占地法》——根据权利申请人对土地的增值情况,承认对土地的所有权。当然,从《占地法》到1862年的《宅地法》,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其间不乏反复。比如在1823年,美国联邦法院曾在一个案例中判肯塔基州的《宅地法》违宪,不过后者对此采取了视而不见的态度。

越来越多的州通过了《占地法》或类似法案,直至汇聚成1862年的高潮——《宅地法》:代表了拥护自由的土地分配政策的人的最后胜利,因为它使移民只要同意在土地上定居和发展,就可以免费获得160英亩土地。

然而回头看去,《宅地法》的意义更在于,按陈旧法律的标准,将属于不合法的产权协定纳入合法的法律过程。而一个正规的法律制度,如果不和现实中运行的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不接纳大多数人关于资产的貌似不合法的权利,从而无法使资产可互换,或无法使资产的所有人对一个更大的市场负起责任,就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美国土地资本化的历史再次证明,社会需要赋予所有法律制度活力的本质内容。法律的本质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就中国目前的情形而言,似乎很难从他人的历史中找到合适的镜鉴,但可以总结如下经验:

一、从历史长时段算总账,不要过分计较一城一地之得失。当然,在所谓有管理的市场经济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土地资本化过程中,尽量稳妥从事,并做好社会安全网,保障转型期失意者的基本利益,自是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否有利于整体生产力的提高。如果公平的土地制度成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阻碍,从长期看,必将导致均贫的效果,这样的公平,说到底是一种伪公平。

三、受益者是不合法的大多数,还是合法的权势阶层。小产权遭遇封杀,而双放弃(放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则可以换社保和居民身份,如此的土地资本化路径,究竟哪个更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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