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出险方知理赔难
导语:在中国,保险公司设置的理赔程序,在方便客户、简化手续、缩短理赔周期等方面均有欠缺

《投资者报》特约撰稿人:彭扬

刚刚的北京大雪造成路面湿滑,车祸难免增多,我的一位朋友的亲身经历让我知道了中国保险公司的理赔难。

事情是这样的:一辆尼桑天籁在十字路口向右转弯上坡,因为驾驶人缺乏雪后驾驶经验,在残冰上向左打偏迎面撞上了一辆奥迪A6,奥迪又被撞向右边,恰好撞上了我朋友驾驶的汽车的左后侧。

当事人迅速拨打了112报警电话,交警很快到现场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随后的发展出乎大家的预料:当责任方通知人保希望做出三车损失鉴定的时候,才知道保险公司的人是不来现场勘查的,需要开车到定损中心定损。打了近一个小时电话,通过熟人才确认了水箱漏了的奥迪可以被直接拖去修理厂,另外两辆车需要开到定损中心在48小时内定损。而奥迪的驾驶员也需要一起到定损中心定损,简单的定损程序居然到中午才结束。

因为这件事,我朋友当天上午耽误了两个重要的会议。朋友事后抱怨,早知如此就不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朋友也说起了她之前在美国出汽车保险的经历。据她介绍,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项目繁多,但通常包括四大项:第一项为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驾驶人必须购买。当驾驶人因自身过失造成对方汽车损坏或身体受伤时,保险公司将支付肇事人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项是碰撞保险,此项保险不是强制购买的,用于支付因肇事人过失造成自己的汽车和身体的损伤的费用。第三项是意外保险,主要赔偿由于偷盗以及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失。第四项是保对方无险或保额过低的保险,该保险是考虑到某些情况下事故责任虽不在自己,但肇事人身体受伤并且没有保险或者保险额很低,无法支付或支付全部的治疗费用,所以无责任人必须替他支付。

在美国买了汽车保险后,保险公司会提供一堆说明性资料和相关文件,其中有一张信用卡大小的保险卡最为关键,上面记录受保人名字、地址、车型、车号、出厂时间,以及保险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和保险生效时间等资料。这张保险卡要随身携带,一旦发生车祸,无论责任在谁都应立即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如是对方过失,就要将其姓名、电话、车号、车型、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地点,及其保险公司记录下来,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车辆受损经保险公司验车后,再送到指定车厂估价和修理。人也会去医院检查看有无健康问题。表面上其理赔逻辑与中国一样,但是其具体操作过程非常简化,加之社会整体经济信用基础强,保险公司在赔付金额上和修理厂有很好的协调一致性,汽车所有部件的价格和修理程序以及人工价格也是公开的。

相比较而言,在中国,保险公司在设置理赔程序时,过多考虑的是自身业务规范和程序流转方便,在方便客户、简化手续、缩短理赔周期等方面缺乏充分考虑,有利用繁琐手续拖延理赔时间的嫌疑。

(作者为资深投资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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