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量出为入由此泛滥
导语:两税法在课税标准上的变革,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一大进步,对后世影响颇大

两会特别报道:两千年重税史
更多相关专题文章:
·税负曲线牵扯千年兴衰
·摆脱“黄宗羲定律”仍待努力
·汉朝租赋:农业税标杆
·租庸调:大唐盛世的催化剂
·两税法:量出为入由此泛滥
·熙丰改革:16年理财富国之痛
·一条鞭法:难以彻底的税改
·摊丁入亩:未改“赋外之赋”
·民国“万税”:财权事权继续纠葛
·新中国新税制:30年左倾代价
·利改税:滋生“国企优待”
·分税制:每遇歧路多徬徨
·费改税:10年遇阻利益博弈
·两税合一:迟到的“国民待遇”
·个税法:从800元见证开放30年
·个税改革:明晰三个方向
·5300万人在吃财政饭?
·它们的税负和谐之道
·12读本思索两千年税改

《新唐书?食货(一)》载:“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两税法的产生与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崩溃有密切关系。

租庸调的弊端

唐初制定法令时,国家有租庸调法,但因唐玄宗李隆基愿以宽厚仁慈作为治理根本,致使人户逐渐满溢超出,虽有防范,但仍无法制止。

至德宗后,天下兵战蜂起,先是征兵服役,继是饥荒、瘟疫相迭而至,造成人口民户凋零破落,户籍和土地图册已经成为一纸空文。

另外,各地节度使在内地各占一方,形成藩镇割据,任意截留中央赋税,使国家财政收入雪上加霜;加上军费、政费开支浩大,租庸调收入已难以维持政府的生存,唐政府的财政陷入危机,其直接表现是京师官吏的俸禄不能按时发放,严重拖欠,最后落得只能以“税天下地青苗钱(附加税)以充百官课料”。

而弄权之臣和狡奸小吏纷纷趁机作奸,让自己得到尊贵的侍奉和丰美的赡养,但向朝廷交纳的赋税却几乎没有。

官吏的俸禄给多少,都由地方节度使自行决定加减。因此向百姓额外科敛的名目有好几百种,已明令废止的也不免除,重复征收的也不削减,新旧叠加,没有边际。

因此上面减免课征,实际增加了下面百姓的赋税。所以天下民力破碎疲败,很多人都成为没有土地根基的漂泊浮荡之民,居住乡里依着土地的人,每百人中不过四五,像这样的情况维持多年。

两税法改革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宰相杨炎跪在皇帝面前磕着头据理讲道:“赋税财收是国家根本大事,就像是活人的喉咙,天下的治与乱、国家的强与弱都由它决定。”随后提出两税法。

以前的财政思想一向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并成为不可违反的财政教条。杨炎制定的两税法明确规定“量出以制入”,即“量出为入”的财政原则,作为其制定税收总额的总原则。根据国家的财政支出数,匡算财政收人总额,再分摊给各地,向民户征收,意在限制滥征苛敛,减轻人民负担。

两税法将过去的租庸调和户税、地税及各项杂征合并,统一征收,以户税、地税为基础,规定“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既不分主户客户,也不分定居或行商,所有居民一律在所居之地征纳两税。

其征收原则是“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税额按田亩和资产的多寡确定,废除以前的租庸和杂税。资产少者则其税少,资产多者则其税多。从理论上,这种计资而税的制度,较按人丁平均摊派的旧制度合理得多。对无地少产的民户较为公平。

因此,两税法在课税标准上的变革可以说是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一大进步,对后世影响颇大。且纳税时间上规定“各有不便者正之”,体现出灵活性,还特允“其鳏寡孤独不支济者,准制放免”。

两税法规定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定居为依据,交纳“居人之税”,至于行商则按三十分之一纳税。两税法税额的计算基础,是以大历14年(公元779年)垦田总数所应交纳的钱谷总额分摊到各州县,按各户贫富等级征收。

其中“田亩之税” 部分,仍按上述规定由纳税人缴纳谷粟,其余各税一律折合货币交纳,并以此为以后各年应税额的标准。

至于纳税期限分夏秋两期缴纳,夏税不超过六月,秋税不超过十一月。而租庸调法则无此规定,此即两税法命名的由来。

归于重赋

站在税收立场,应该称许两税法,因为其减省了征税项目,规定于夏秋时间征收,时间统一,对收税和纳税者非常便利。此外,两税以贫富等级征收,避免了租庸调晚期出现的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的情况,征收赋税时较前为公平。

在两税制下,并没有课户不课户之分,王公、官僚、浮客均在被税之列,而且征及行商,除了较前公平之外,赋税征收范围已较前普及了。

但是,两税法失去均田租庸调为民制产的精神。两税只重征税,并无分田平民的内容。其征收本以贫富为差,但评定民户之富贫只能根据各民户拥有之土地作为标准,是以两税法遂演成亩税。

为人诟病的地方是,两税法以货币缴纳税项,但由实物转为金钱,出现了实物抛售,使物价下降,农民必然吃亏,加重了负担。还有全国各地税率,轻重不一。税项摊分全国各户,因摊分不均匀,各州税率不均,故税率重的州相继出现逃亡的民户。

两税制打破传统井田、均田一贯的平均地权政策,从此田亩可自由买卖,使兼并之风再起,土地再走回秦汉时代趋于集中的旧路,社会再呈现贫富悬殊的不安和病态。再者,农税之评定是以田亩计而不论土质之高下,故富户持有良田者输税同于持有瘦田之农户,使贫富差距更趋明显。

两税法虽把租庸调合并一起,化繁就简,但日子一久,政府把它的来历给忘记了。遇到政府用钱,自不免要增加新税,这些新税本来早已有的,只是已并在两税中征收,现在把此项目加入,即等于加倍征收各项税收,这是两税制税项不明之弊。

后有白居易的《重赋》为凭:“厥初防其淫,明赦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

相关文章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经济观察网观点)

用户名: 快速登录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