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特别报道:两千年重税史
更多相关专题文章:
·税负曲线牵扯千年兴衰
·摆脱“黄宗羲定律”仍待努力
·汉朝租赋:农业税标杆
·租庸调:大唐盛世的催化剂
·两税法:量出为入由此泛滥
·熙丰改革:16年理财富国之痛
·一条鞭法:难以彻底的税改
·摊丁入亩:未改“赋外之赋”
·民国“万税”:财权事权继续纠葛
·新中国新税制:30年左倾代价
·利改税:滋生“国企优待”
·分税制:每遇歧路多徬徨
·费改税:10年遇阻利益博弈
·两税合一:迟到的“国民待遇”
·个税法:从800元见证开放30年
·个税改革:明晰三个方向
·5300万人在吃财政饭?
·它们的税负和谐之道
·12读本思索两千年税改
1578年,当时已是明朝首辅的张居正下令清查丈量全国土地,他首先清查了自己在老家江陵的田产和赋役,结果发现,自己按规定优免田粮应该是70余石,但在县衙赋役册中注明的优免田粮却是640余石,多出的570余石均是别人将自己的税负伪报在张居正名下的。
以张居正当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身份尚不能避免别人借机偷税漏税,这就是当时积弊已久的累进制积税制度下的产物,也是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初衷。
但事实上,“一条鞭法”法如同张居正本人一样,在后世被打上了毁誉参半的烙印。
一条鞭法并不科学
“一条鞭法”并不是张居正的发明。最早是由内阁大学士桂萼于明嘉靖九年(1530年)首先提出。后来,一些地方官员在江西、浙江、福建等地试行。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改革,开始向全国推广。其内容概括为:“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简言之,要赋役合并,将各州县赋税徭役的种种项目统一编派,总为一项征收;差役合并,役归于地,把过去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地丁或丁粮派役;田赋征银,官收官解,除国家必需的漕粮缴纳实物外,其余部分折成银两缴纳,改民收民解为官收官解,把银两全交官府,由政府开支,用于购粮或雇役等。
和改制前的明朝税收制度相比,“一条鞭法”并没有改变税负总额,其目的也不是为了“减税”。它改变的只是征税的方式以及不同纳税人对税负承担的多少。
明初,赋役沿用的是唐朝的两税法,以每户占有土地顷亩、资产多少为收税依据,赋役分开。此外,诸役编派都与丁粮有关,丁多粮多之户相应役也重。
这意味着,“一条鞭法”之前的明朝赋税制度采用的是累进制的征税标准。奉行的是有力者多承担的规则,因此财力人力占优的人户相应地承受着较高的税率。这种累进税制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之后实行的“一条鞭法”更具有科学性。
但当时实行的累进制征税制度,由于遭致经济优势阶层的反对和抵制,积弊已久。宦官、权贵、大小官僚和豪强地主在无忌惮地兼并土地的同时,却凭借特权不纳税,或者通过各种途径偷税漏税,致使当时的国家收入减少了一半之多。再加上当时的明朝由洪武时期遗留下来的赋役科目庞杂又繁密,豪强官员因缘为奸,致使农民不断破产,流移日重。
在此背景下,“一条鞭法”放弃了过去的累进税制,采取了近乎于一刀切的比例税制,希望通过矫枉过正的措施,改变豪民逃税、小民不堪重负的状况。
“一条鞭法”不再根据官田民田、田好田坏设定不同的纳税等则,而是将所有田亩只按每亩定额缴纳田赋。以整齐划一的税率堵塞了所有确定田赋纳税等则中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此外,为了堵住劳役编派中不同役差轻重不均而产生的漏洞,“一条鞭法”取消按户丁等级编派劳役,将所有差役合并征银,所有人户也一律按统一的标准承担劳役。
用这种比例制代替累进制,并不能算作是一种制度上的进步。这只是明政府在积重难返的情况下不得不做的一次“挣扎”。
以立法救执法不可行
但这次挣扎注定只是一次苟延残喘而已。
虽然张居正任内阁首辅长达十年,但是直到他执行的最后两年,才开始施行“一条鞭法”,而且“一条鞭法”的有效施行的时间却也很短暂。从1580年全国土地清丈完毕算起,到1610年(万历末年),“一条鞭法”几乎已被破坏殆尽。而这之间,从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一条鞭法”就逐渐沦落,名存实亡。
史上对“一条鞭法”的实施效果大都持保守意见。首先,“一条鞭法”在全国的推行非常不彻底。这源于清丈土地的不彻底。其次,施行“一条鞭法”之后,旧摊派并没有消除。至万历末年,各地又增加辽饷、剿饷、练饷等,重新加收杂派,更加重了百姓负担。
再次,“一条鞭法”自身也有弊端。如大地主将财产分成更小部分公开登记,从而逃避差役。沉重徭役又被转嫁到穷人身上。同时,南方与北方、瘠肥田之间的地区差异致使“一条鞭法”很难做到公平。
用“比例制”代替“累进制”,其要旨是以立法救执法之弊。这不是一次彻底的税制改革。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一条鞭法”失败的原因之一是整个税收系统并没有根本性变革,包括政府预算体系以及金融体系变革都并未发生。
税制上的改革无力挽救一个朝代的危亡。对于“一条鞭法”的失效,主要的原因是张居正没有从政府机构、行政管理制度上辅以各种配套改革措施,进而从根本上制约甚至消除豪强、地主等各种利益派别。
这涉及到一个更深层次的制度性变革,其深远意义是“一条鞭法”难以望其项背的。
在彼时,张居正主导的改革甚至以回天之力,让走向衰亡的封建制度重新散发熠熠光彩,虽然昙花一现,但足以让后人敬仰。但张居正并未获得这样的殊荣,他的独断专行、玩弄权术,使他无法挤进像海瑞一类的贤臣行列。这让张居正成为很难让后人去做出评价的历史人物。
而仅仅是浅层的“一条鞭法”改革,就已经让死后的张居正付出了抄家灭门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