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文明
导语:马林诺夫斯基对国家等概念的分析时时泛出光芒,至今仍然有启发性。

作者:马林诺夫斯基

译者:张帆

2009年10月第一版

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定价:25元

这本书在我手上辗转了三年,从本科毕业到硕士毕业。三年间,翻译时续时断,一则是因为懒惰,二则是因为怀疑:我不明白为什么铭铭师会嘱我翻译这么一本“过时”的书。马林诺夫斯基,这个20世纪初的人类学家,这个现代人类学的奠基者,早已辉煌不再。在深邃的结构主义者和华丽的象征主义者的光芒下,俨然朽朽老矣。只有在偶然提及特罗布里恩德岛或者“库拉”圈时,他的名字才会附带出现。不仅马林诺夫斯基过时了,甚至提及这个名字的人,都会被人视为“跟不上潮流”。更跟不上潮流的是这本书。这本探讨“二战”的书,在人们对“二战”的记忆稀薄到只剩两朵蘑菇云的今天,究竟有什么学术价值?

正像序言中所说,这本书是马氏生前亲自撰写与编排的最后一本书,在这本书编完后短短五个星期,他就过世了。马氏学术的起点是对“一战”“浪漫的逃避”,学术的终点却是对“二战”的高度关注和热情投入,这本书贯穿着马氏对于知识分子社会责任感的召唤,难免会让人对他的“知识分子立场”产生怀疑,从而对这本书的学术分量产生质疑。

抱着这些疑问,我开始尝试理解马林诺夫斯基和这本书,在不成熟的文章中我将这本书置放在马氏的人生经历和学术脉络中,以“自由”、“文化”和“民主”为关键词解析《自由与文明》;同时将马林诺夫斯基和费孝通并置进行解读,希望能够透视马氏在中国人类学的发展历程中留下的影影绰绰的痕迹。

现在看来,其实《自由与文明》是一部放大了的“文化”论,文化不仅是马氏论述自由的基础,也解释了为什么除了题目通篇几乎没有出现“文明”二字。在费孝通先生早年翻译的《文化论》中,马氏曾经明确地指出,文明是文化的一个特殊阶段。文明只能涵盖某些文化,却将其他文化排除了,例如太平洋小岛上的文化。这样很容易导致进化论。而文化一词磨平了不同群体间的差异,有着传播论的色彩,显得很平和。不仅如此,马氏还常常将“文化”和“社会”混用,可见,对于马氏而言,文化不仅有精神形态,也有物质样式,不仅内在塑造与控制人格与行动,而且外在形成一个次生环境,与自然相对应。人之为人,在于文化,因而人之自由也无法脱开文化去谈。在文化这个先在的语境下,自由如何可能?马氏认为,如果自由脱离了文化的限制,人就成为非人,例如以涅槃终结生命以获自由;如果自由以完全顺应文化规则为基础,人也会成为非人,例如希特勒手下驯服的奴隶。因此,自由似乎成为一个无法定义的概念。

这个时候,“功能”这个无所不能的字眼再次被马林诺夫斯基用于判断自由:判断一个人是否自由,要看他是否能够以合法的文化手段来满足需求;判断一个文化是否自由,要看这个文化是否能够提供选择的可能性、实现所选目标的手段的多样性以及目标实现后获取劳动成果的公平性。这就是“三阶段”的自由定义。分开来看,在第一个阶段,目标孕育的阶段,什么叫做自由地形成目标?传统、教育、规训是合理的,个体成员借此掌握生物的、自然的、机械的、社会的各种规则,这是个体形成合理目标的来源。一个未经社会化的孩童是不能具有此种自由的,因为他的目标很可能以伤害他人为前提;第二个阶段,实现目标的阶段,自由地实现目标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这种有组织的行动必然导致制度和机构的出现——一群人共同借助行动规则和物质设备完成一个目标;第三个阶段,分配劳动成果的阶段,如何能够实现公平分配,这是保证自由最重要的一环,有的人劳而无获,有些人不劳而获,这都不是自由,因此分配过程需要制度保障。


在自由的三个阶段中,共同的保障是制度,无论是教育制度、经济制度还是分配制度,因此制度成为马氏文化分析的最小单元。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的普适性能够使文化研究者抽离文化语境下的差异和变动从而具有科学性。每一个制度,都由机构宪章、人员构成、物质设备和组织规则组成;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不同的制度机构:家庭、同辈群体、学校、工厂、手工作坊、行会等,在每一个不同的制度中都扮演不同的角色,接受不同的规范和权威。规范与权威都是保证机构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而机构成功运行是实现自由的基础,文化的推进是机构运行的前提和副产品。在这里,权威成为一个难以界定的角色,有的权威推进制度运行,有的权威危害文明进程,诸如希特勒。在历史中的和平阶段,以生产和分工为基础的群体各守其职、各安本分,权威的作用并不明显,尤其是在生产力低下的阶段,没有财富的聚集,也就不会产生对于权力的滥用,而且,此时的权威常常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不容易产生对于他人的剥削。随着历史的发展,权威的权力随着财富积累以及对外战争而不断增加,对于权力的滥用滋生了暴君。权威和暴君都是手握权力者,对他人有影响力和支配力,不同的是,权威运用群力终结危机,实现组织成员利益最大化,而暴君以危机为手段将组织成为变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希特勒正是依靠制造战争危机而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

战争,与自然灾害不同,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灾难,出现在历史发展的晚期。最初的战争曾经有过积极的作用,例如游牧民族对于农耕民族的侵略,导致了文化融合,在战争之后的文化重组中,不论是侵略者还是被侵略者,自由随着文明的发展而得到提升。但是,随着战争逐渐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合法工具,战争的后果就只剩下毁灭。造成这一转变的原因,是民族向国家的转变。在马氏看来,民族是一个天然的文化单元,以文化原则整合了不同的群体,在这个单元中,每个成员虽然分工各异,但是有着统一的文化目标,随着文明的推进,文化的界限被打破,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战火从内部战争扩大到文化群体之间的战争,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相互吞并和侵略使得国家这一形态逐渐出现,以政治原则统一不同群体。这时,战争成为一种谋取国家利益的手段,不再是双边互惠的了。“一战”正是这样一场不义之战。而“二战”,则是一场个别人的阴谋——以战争作为攫取权力的手段,以奴役作为战争的最终目的。

如何能够避免战争使自由得以存在、文明得以延续?马氏认为,首先,要以民族自决为前提建立民主制度,其次,要在全球建立联合国。初到“新大陆”的马氏,看到美国民主制度下的一派欣欣向荣,很自然会将民主制度与对自由的保障相联系。马氏认为,民主制度的三权分立原则既保障了权威在有组织行动中的领导地位,也保证了权威的权力不会被滥用,同时保障了在群力分配过程中的公平。这正是通向自由、避免战争的必由之路。而联合国的理想,非常近似于社会契约论的“国家版本”,每个国家让渡一部分主权给联合国,同时交出所有军事武器,以此来终结国际间以战争作为互动手段的“丛林法则”。

正像弗斯(R. Firth)在悼念马林诺夫斯基的文章中所说,马氏对于人类学的贡献不是结构化的理论体系,而是锋利的分析工具。马氏此文的行文风格类似于笔记,通观全书,确实有些零碎,但是,对于自由、战争、权威、民族以及国家等概念的分析时时泛出光芒,至今仍然有启发性。

对于自由的思考和人类的理性启蒙同时迸发,原先存在于上帝之国或者理想国的自由,不再能够回应整体性的碎裂,尤其是当“文明人”踏入美洲之后,蛮荒之地的自主自由的存在使早期的人类学家开始质疑究竟西方文明带来的是自由还是束缚。马林诺夫斯基的思考,既不同于那种认为自由是理性之光中丛林法则的失效,也不同于那种认为自由是戴着镣铐的舞蹈。这一点,至少能够使我们在今天后现代的解构浪潮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文化是一个庞然大物,但并非是我们身外的怪兽,而是我们自身,无论是战争破坏还是以文化解构,将这个庞然大物扼杀无异于扼杀人类的文明。

“二战”之后,不仅马林诺夫斯基在思考“自由与文明”,中国学人也在探索中华文明的未来,从英美、欧陆、日本留学归来的学子们纷纷提出“民主”的口号,无论是欧美的代议制政府,还是苏俄的一党制民主,抑或是德意宣称的代表民意的专政,甚或是发展中国自身文化中的民主元素,中国的学界呈现出众生喧哗的繁荣局面。由于各种历史的、个体的际遇,众生喧哗逐渐归于平静。在人类学界,随着以吴文藻、费孝通等为代表的燕京学派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费孝通等人的“儒士精神”和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相结合,成为形塑中国人类学以及社会学的强势力量。今天,如果我们试图理解中国人类学的遗产和资源,回到马林诺夫斯基,也许会是一个“文化自觉”的开端,正像费孝通晚年反思自身,也是自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开始的。

当前,我们仍然能够看到以“自由”为名进行的战争,无论是“基地组织”的袭击,还是“猛虎组织”的灭亡,抑或是泰国、伊朗、洪都拉斯的政治风波,自由被不假思索地运用到各种犯罪与屠杀中。厘清“自由”的意义,不仅是马林诺夫斯基这个过时学者的过时思索,当前以及未来,都将任重而道远。

摘自《自由与文明》后记

相关资料由世界图书出版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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