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马卓然
今天是9月10号,我国的第25个教师节。在这25年里,我们国家的经济得到前所未有跨越式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和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变化,今天的“教师节”与25年前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1985年9月10号,是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人民的思想正值转型期,“文化大革命”中的部分错误观念还没能在人民意思中彻底根除,教师队伍的社会地位不高,这样的局面严重制约了我国“科教兴国”、“建设四化”政策的落实。因此,中央政府决定从1985年起,每年的9月10号为教师节,以此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发展和科技进步。
经过25年的发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视科学技术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与1985年相比,今天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完全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教育已经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而教师也因此成为了一种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职业。与此相适应,“教师节”的社会意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首先,当“教育”这样一种准公共产品出现供给短缺,成为稀缺资源,势必会引起教育成本的上升。商品涨价带来的是生活压力的增加,而公共产品涨价带来的问题将会大得多,可能会导致社会公平面临严峻的挑战。教育,已经成为了一种“卖方市场”,而这样的一种卖方市场正在挑战社会的公平。在这样的情况下,为卖方市场庆祝节日,是否会显得有些“朱门酒肉”的感觉?
其次,“尊师重教”固然是一种优良的文化传统,值得提倡,但是否只能得通过设立“教师节”这样的一种形式呢?教师是伟大的职业,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农民就不伟大了么?工人就不伟大了么?要知道,我们国家是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那么我们是否需要设立“工人节”和“农民节”呢?设立“教师节”是一种政策选择,在1985年,这样的政策选择是积极的、是有价值的。25年来的实践也证明,这样的政策选择的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现在是2009年,当时的政策效果已经达到了,或者说,这个政策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历史意义。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需要继续固守这样的政策选择,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了。
最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多元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更需要树立积极向上的荣辱观念。教师节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提高了整个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但另一方面,学生家长要在教师节向教师们送红包也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潜规则”。每位父母都有“望子成龙”的殷切期望,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教育,于是无论贫富都会在教师节这一天向老师们表示“敬意”。当这样的个体行为演变为群体行为,那么,向老师们送红包就已经不再是积极的示好行为,而变成了被动的“保护费”。因为每个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全班唯一一个没有向老师送了红包的学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此被老师冷落。另一方面,随着家长们纷至沓来的红包,教师们也逐渐的把收红包视作正常的行为,反而对不送红包的行为视作异类。紧接着,送红包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不甘平庸”的家长便会想方设法的“脱颖而出”,以此让自己的孩子能得到老师们更多的照顾,于是红包越来越厚、花样越来越多。
毫无疑问,这样的潜规则是一种恶俗,在这样的潜规则面前,道德扭曲,师德败坏。更可怕的是,受教育的学生在其中耳濡目染,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刻下的是行贿!是攀比!是金钱至上!
“教师节”有积极的一面,但消极的影响也是不争的事实。节日为我们这个国家带来的可能只是一片喜气洋洋、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可能只是相关产品市场的小小红火;为学校和老师带来了实惠;可这一天为家长们带来了什么?孩子们带来了什么?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未来又带来了什么?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当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们9月10号拿到的红包会比“重点学校”教师们少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当穷人家的孩子在9月10号给老师送不起红包或者送的红包比富人家孩子少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当家长们在9月10号送不起红包或者没法送个“大红包”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当所有为人父母的人面对9月10号就像解放前佃户们面对年关一样痛苦的时候,他们又会怎么想?9月10号,这个本该普通的日子正挑战着我们的教育公平,威胁着我们这个社会公平的基础!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这个已经过期的教师节退出历史舞台,为什么不能让这个本来应该普通的日子变得真正普通呢?
(备注:我是一名政府官员,更是贵报的忠实读者。时值教师节,有些感触,不当之处,望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