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个体户的雇员限制、放宽其进入制造、零售批发等行业的准入限制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个体户资格条件、经营场所、经营手续办理
等方面,《征求意见稿》也做了多处有利于个体户生存发展的修改,诸如登记机关上门服务不收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游商小贩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等。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引起各方关注的是,该条例的前身《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自1987年颁布以来,已经实施长达22年之久,此次是首次对旧条例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