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信用卡“恶意透支” 需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
导语:小小一张信用卡,已经折射出中国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事后惩戒远不如事前风险防范重要。因此,尽快搭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新闻提示:最高法院近日发布了一个文件,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三个量刑幅度的适用标准,以及“恶意透支”认定处罚的相关问题。 [全文]

点评: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一张信用卡,已经折射出中国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法律的事后惩戒远不如制度上的事前风险防范来得更为重要,毕竟债务的追偿总是要付出代价。因此,尽快搭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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