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09年2月13日,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2月8日在看守所内受伤,被送进医院,2月12日死亡。警方称受伤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躲猫猫”撞在墙上导致。很快,“躲猫猫”也成为又一网络走红流行语。 
后通过调查举证,躲猫猫事件实情为,李乔明被关押期间,遭遇多民警对其体罚、虐待和殴打,导致其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相关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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