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策频出背后的国家焦虑
导语:扩大内需的不少举措却最终蚕食了内需能力,我们能说什么呢

读者 刘松柏

2010年1月3日

经济观察网编辑:

奥运的欢容尚未从人们的脸上褪去,金融危机却如北京冬季的寒风劲吹过来,把笑容定格住,留下惊愕的表情。这便是2008年北京心情的写照,也是中国心情的写照,有点冷笑话的味道。金融危机来得如此突然,以至于国人毫无准备。当从恍惚中惊醒过来的时候,似乎整个国家都沉浸在焦虑中。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出台、一系列的区域发展规划出台,还有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等,简直眼花缭乱。自奥运会结束后,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的区域经济政策呈全面开花之势,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等9个规划,批复的区域经济规划数量几乎是过去4年的总和。

但是,观察这一系列的区域发展政策,可以看到从北部湾、珠三角、海峡西岸到长三角、江苏沿海再到黄河三角洲、环渤海、辽宁沿海,东部沿海地区几乎全部覆盖,而中西部地区则屈指可数。建国以来,国家把内地建设作为区域战略的重点,期望通过有目的地布局工业来平衡全国的生产力布局,改变国民党统治时期沿海和内地的分异和差距。从1966年到1970年,基于国际环境的恶化和备战的考虑,集中力量进行了大规模的“三线建设”,生产力布局跳跃式西移。尽管政策的实施对于资源的空间优化配置及利用存在不足,但是在当时共产主义理想指引下,对于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有着突出贡献。改革开放后,在“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指引下,国家集中有限的资源,利用沿海良好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推动了沿海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30年东亚奇迹,当然同时也创造了地区差距的巨大鸿沟。缩小地区差距进入了决策者的议事日程。1997年-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触发了这一议程,1999年作为扩大内需举措之一的西部大开发政策正式进入决策并实施。但是我们看到,自1992年市场化改革以来,缪尔达尔的循环累计因果效应在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及差距扩大中得到了典型体现。东部率先发展的区域政策逐渐固化了沿海地区的优势,加上本身的区位优势,极大地吸引着市场主体向东部沿海地区聚集,成就了东部地区的繁荣,也造成西部大开发“开而不发”的困境。为了改变这一困境,遵照产业转移的规律,实施了“中部崛起”战略。尽管如此,在政策资源与市场力量的双重推动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不可比避免的继续扩大。这是市场失灵的表现,纠正市场失灵理论上应该是加大对中西部发展的政策倾斜。但是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改变了政策的方向。在GDP主义和“保8%”政治任务下,改革开放30年后,我们再一次掉头向东。

作为国家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的中国,区域发展规划不仅仅是一种政策性指导,而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政策、财政资源和利益分配。如此看来,密集出台的主要集中在沿海的区域发展规划,其必然的逻辑结果是进一步放大区域差距。这些区域政策是为应对危机、扩大内需而设,而政策的结果是进一步扩大区域差距,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不断扩大的区域差距能否承担起扩大内需的重任?如果能,那么决策者忽视中西部地区的贫穷与落后是政治的必然。社会达尔主义的血腥与残酷虽然紧敲人们柔软的心,但从国家层面来看,局部的不幸和痛苦对于铺就康庄大道而言,简直不值一提。

考察这个问题,需要清楚两个事实:区域差距和贫富差距,中国的地区差距与贫富差距之大,几乎人尽皆知。区域差距造成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资源向优势区位聚集,形成了沿海地区的繁荣。而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造成突破制度障碍能力、把握利益分配机遇等方面的不平等。这样一来各地的先富阶层有能力突破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障碍与沿海的先富阶层一道,共同分享、甚至掠夺社会财富。北京、上海、深圳等沿海大中城市到处闪烁着先富阶层的魅影,他们在日益高涨的房价、跌宕起伏的股市中享受着饕餮大餐。在市场经济下,资本逐利无可厚非,无法要求资本去承担政治责任。这样,资本的逐利本质与“先富带动后富”的人性假设错误纠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前的无奈和尴尬。屡见报端的“严防信贷资本进入股市”、令欧美瞠目结舌的奢侈品消费等表明这部分资本不能形成生产能力和就业机会,因而也就不能形成老百姓的收入及消费能力。涌入沿海的打工者不仅收入低,而且由于户籍制度的屏蔽而面临着医疗、子女上学等一系列支出,因而消费能力也极其有限。广大中低收入者在高房价下也不得不压缩消费。由此看来,通过沿海地区的继续高速发展也无法承担扩大内需的重任。

出于扩大内需需要而出台的区域政策却无法承担扩大内需的重任,政策的目的与政策实施结果相悖,因而这些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的专家学者向来只为论证、不为批判,无法为决策者提供深入的决策咨询服务;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的GDP崇拜,因而必然出现“急疾乱投医”的焦虑,这种焦虑在房地产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2005年以来房价像脱缰的野马,越调控越涨价,直至金融危机来临,房价才有所回落。然而,房价一稍有下降,在“保8”这一红线下,决策者就坐不住了,2008年下半年连续出台了4个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7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内容主要为下调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免个人买卖印花税和营业税、免个人转让出售的土地增值税;降低购买首付比和个贷利率。2009年初,各商业银行和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细则,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为楼市回暖蓄积了政策基础。2009年房价高歌猛进,与欧美形成鲜明对比,并且涨幅达50%-150%。到2009年岁末,决策者终于按捺不住了,出面要求“遏制房价过快增长”。

由此来看,扩大内需的不少举措却最终蚕食了内需能力,作为老百姓,我们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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