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意见诉求正在指向公共领域
导语: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借重网络及传媒的力量,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地捂盖、隐瞒、拖延。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魏黎明 连日来发生在国内多个地区的单一事件,引人关注。

南海本田罢工工人在要求增加工资的基础上提出 “六点要求”,其中一项明确为 “重整工会”。此前,广州番禺区居民向接访的城管部门“送钟”,提醒“时间在走”,要求抓紧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在南京,因为政府一系列具有争议的行政行为,政府部门与媒体及市民激烈论战。追溯厦门“PX事件”,发生在不同地区的这些事件看似毫无联系,实则有相当多的共同点。应该看到,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及工人权益维护等方面,民众有了更为理性但同样更为有力的诉求。

事实上,近些年来,民众正在将意见诉求指向更为宽广的公共领域。这些诉求看似与个人无关,却又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与以往发生的群体性诉求相比,民众的这些诉求应属正在萌发的公共意识。这应该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进步同样体现在民众表达诉求的方式上。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与以往屡次出现的以激烈手段表达诉求不同,当前民众在诸多公共领域进行的诉求表达日趋理性和克制,其行为也始终自我约束在现行法律框架以内。

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不仅极大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而且促进了法治、行政体制等多个领域建设的日趋完善。经济发展,使得民众不再为基本的生存权抗争(这类抗争往往采取激烈手段)。而当诉求指向发展权的时候,诉求表达方式往往更趋温和,但也更加有力。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法制的完善,又为民众表达诉求提供了制度框架和相应保障。

早在19世纪,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即已发出呼喊,群体时代已经来临。其时,法国先后经历法国大革命等多次社会变革,民众最初的群体行为同样激烈,充斥着暴力和鲜血。然而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民众的群体诉求渐趋理性和克制。

与勒庞所指称的 “乌合之众”不同,由于网络、现代通讯手段以及资讯的日益发达,民众可以借此将诉求表达推进至理性抗争阶段。目前,这在我国已初露端倪,虽未日臻完善,却也颇具力量。可以说,这是大势所趋,无可逆转。

然而,这同时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应对民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表达?当这些诉求无法简单通过人民币来解决时,一些改变是否应当适时做出?

应该看到,在部分民众理性表达自己诉求的同时,一些地区发生的恶性群体暴力事件超出了这一范畴。如发生在重庆万州和湖北吉首的群体性暴力事件,引发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其中,我们同样看到了网络的作用。作为工具,网络的功能是中性的,在不同的使用者手上它所发挥的能量虽然同样巨大,效果却可能完全相反。

两相对比,我们还必须看到,地方或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利害关系往往主导着事件发展的方向。当地方或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为一己之私,采取隐瞒甚至暴力手段应对民众理性诉求时,极易将这些诉求引至更为激烈的对抗,进而引发更为严重的暴力冲突结果。

因此,在看到民众表达诉求的方式、理念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同时,必须厘清地方和全局的利害关系,必须厘清少数利益集团与全体民众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约束地方及少数利益集团压制民众诉求的习惯性行为。与此同时,应积极回应民众的理性诉求,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引导民众诉求走向更为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而求得一个圆满的解决。

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借重网络及传媒的力量,发挥它们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一味地捂盖、隐瞒、拖延。只有这样,公平正义的阳光才能真正照进民众生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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