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上海同济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导语:

公司经营范围:汽车整车、零部件、汽车高新技术及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未过会原因分析:

1、募投项目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且募投方向的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发行人一直从事某行业相关的设计业务,从未介入过相关的跑车汽车制造业务。而发行人拟重金收购增资一家该行业相关制造企业,从事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导致经营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发审委认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发行人拟动用超过自申请资产一半的资金收购上述制造企业,在财务上也存在重大风险。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2、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发行人以不甲公司的股权合作合同以及向乙公司进行技术转让的合同作为某项目实现技术产品化的依据,亍2008年度将该项目研究费用约1100万元予以资本化,使得2008年利润水平体现出一定的成长性。但公司及其子公司尚丌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充分条件且合作合同尚未生效,同时亦丌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充分条件,前述的协议履行均具有重大丌确定性。申请人以上述合作合同作为项目研究费用资本化的理由丌充分,应予费用化处理。发実委讣为该研究费用的费用化处理将使2008年度净利润低亍2007年度,无法满足创业板发行条件的财务指标要求,丌符合《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成长性不足,营业收入增长率近三年不足10%,净利润增长率近三年不足5%。

注:营业收入增长率近三年均不足10%,净利润增长率近三年不足5%。

4、持续盈利能力不稳定

同济同捷是国内最大的汽车设计公司,公司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9.66万、2419.45万和2588.89万元,增幅超过营业收入,但2009年上半年在中国汽车行业全面走好、汽车销量成为全球第一的大背景下,该公司净利润陡然下降至每股收益0.1元,盈利水平大幅下降,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5、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

同济同捷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中,只有3名股东持股超过10%,CSM(BVI公司,财务投资人)持股14%、SINO-JP(BVI公司,财务投资人)持股13%,创始人雷雨成直接和间接持股14%左右,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在10%以下。

保荐人将公司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而公司在整体变更之前董事会成员13名,整体变更之时(2008年3月)董事会成员变更为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只有5名原任董事留任。

董事会成员存在重大变化,在没有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认定控制结构和经营管理层首发前3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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