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的根源
导语:催生暴力的一个元素是“社会”的缩小和溃败。另一个元素是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途径的缺失。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李翔 只要打开新闻网页,我们就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暴力事件。有的针对普通的公民,有的针对正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记者,有的针对已有一定声望的公众人物,也有的针对公权力机关。

暴力似乎像病毒一样也具备自身的繁殖能力和传播途径。一起打记者的暴力事件尚且没有下文,旋即又出现新的针对记者的暴力;在校学生针对大学同学的杀戮事件提醒着人们之前发生的同类型血腥;冲入警局以个人暴力讨说法的行动尚未被遗忘,又有公民用自制炸药炸毁税务分局;一桩街边袭击揭黑人的案件还在侦破,马上就又有人效仿这种方式……

如果抛开前后左右的各种因素,单独将暴力抽离出来讨论,可以相信即使是暴力的实施者也不见得会赞赏暴力——除了在热闹的动作电影中的暴力。但就像在化学实验室中做实验一样,如果我们不断向试管中添加各种元素,它们混合着空气在试管里发生化学反应,最后燃烧,甚至爆炸。

催生暴力的一个元素是“社会”的缩小和溃败。“国家”的扩大压缩着“社会”的空间。社会本应具备对暴力的缓解因素,比如各种社会关系可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联系。发生在熟人社区之内的暴力就很罕见。但是社会自身却在瓦解和溃败。伴随着我们特有的现代化,各种社会关系在纷纷崩溃,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淡化。正如老生常谈的那般,个人正在被分化成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彼此之间难得发生情感上的关联。个人失去了他的社会,社会则失去了对暴力的缓解能力。在很多极端的暴力事件中,比如冲入幼儿园的杀戮以及冲进公权力机关的目的不明的报复,实施暴力者通常都具备强烈的被孤立感。他求助无援,但却也无太多牵挂,而暴力的指向却是一个模糊的群体,群体内的人都是无辜者,仅仅因为他们被划入了“群体”。

另一个元素是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途径的缺失。这亦同“社会”的失败相关。人不再通过单纯的暴力来解决问题,正像国家不再通过战争来解决争端,是因为发现了成本更低的缓解争端的方式,比如调解、谈判和会议。只有当调解、谈判、会议所有这些方式都失去效用时,才会选择重启暴力工具。我们一方面号称自己是“关系”社会,另一方面“关系”却在不断模糊和单纯的利益化。这就让“关系”失效而“暴力”横行。现代社会可以依仗的方式本还包括法律。但是在我们这里诉诸法律却又经常被主动放弃。因为法律的独立性首先就堪忧。前段时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行政权力驳回法院法律判决的事例我们都还未淡忘,同时舆论上又有各种操纵司法部门维护权力主体利益的事例,更让人寒心——不过我们当然也不能否认,诉诸法律仍是有效的维护自我权力的途径。

第三个元素则是权力分散且不受制约。这主要是针对权力机构对冒犯自己权力的人实施的暴力而言。他们实施暴力时,大都深信自己不会得到惩罚,因为的确也缺少能够制约他们的其他权力——除了来自单一权力机构的更大的权力之外。除了可能触犯众怒,他们想不到还会有其他后果,而“众怒”又是靠不住的。事实上也是,比如针对记者的暴力行为,曾经“众怒”的公众很少看到最后的处理结果。这时,采用暴力来对付来犯者,就成了成本最低的手段。

阿马蒂亚·森说:“暴力往往孕育于这样一种认知,即我们不可避免地属于某种所谓唯一的——并且往往是好斗的——身份,该身份可不容置疑地向我们提出极其广泛的要求。”这是暴力产生的另一个元素,我们通常认为我们的暴力是针对于我们对立的“他人”的。暴力的实施者相信自己在维护自己所在利益体的利益,而他人则是进犯者。暴力实施者不再是和蔼可亲的邻居、总是微笑的小商贩和工作努力的警察和安保,变成了“被富人和权力同谋压迫的穷人”、“保卫公司和地方利益的自己人”。

乐观点说,对于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国家和社会而言,就像一个成长中的少年,有些病早点得要比晚点得好,这样会很早就产生对疾病的抗体。但如果对正在经历的病苦不加思索,也不寻找根源和治疗的方法,本应成熟时却仍苦于反复发作的病症,这就算不得明智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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