铤而走险为哪般?
导语:尽管此前风波不断,但这次还涉及其合法经营的基础,渤海产业基金的未来更充满变数

从2006年成立至今,渤海产业基金掩盖这个秘密接近四年时间之久。尽管此前基金的风波也曾不断,但这次暴露出的身份问题不仅涉及道德问题还牵涉违规问题,涉及其合法经营的基础,渤海产业基金的未来也因此变得更加充满了变数。

知情人士称,作为天津滨海新区发展金融业的重要工程,渤海产业基金的设立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也得到了发改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而在渤海产业基金的酝酿和筹备时,得到了中国银行方面的积极响应,中国银行方面实际上主导着了基金的实际运作,中行行长李礼辉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担任着渤海产业基金的董事长。

“由于受制于商业银行不能够直接投资PE的规定,中国银行方面只能够绕道从香港子公司出资进入渤海产业基金,而这个弯一绕就让性质发生了大变化。”知情人士称。

据称,渤海产业基金方面在筹备时并未对该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一直希望尽快成立,时间已临近年底,渤海产业基金希望能赶在年底挂牌成立,而当时唯商务部的批文悬而未决,而在12月25日,批号为“商资批(2006)2483号”商务部批文终于到来,渤海产业基金三天后成立。但其中对公司外资身份的认定和规定被未引起重视。

渤海产业基金此后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有消息称,2007年5月,法律专业出身的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马骏在研究公司法律文件时发现了该文件代表的含义,并向时任CEO的欧巍做了汇报,而欧巍则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由于外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不仅面临产业限制政策,多重行政审批也相对繁琐,可能因此而遭到企业的另眼相待,渤海产业基金不得不开始直面外资身份的问题。

“当时天津市政府、中国银行方面都和商务部进行了积极的沟通,渤海产业基金一直以基金最终出资人和股东都是国有机构,资金来源本身属于国内为依据,希望能够获得政策绿灯,使渤海产业基金区别于其他外资机构,但未能得到商务部的认可。”知情人士称,商务部并不同意的原因是,国内有许多大型企业都在香港设立了窗口公司,再进行返程投资,它们享受了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但如果当享受优惠的时认定为外资,当为了规避限制的时而认定为内资,这逻辑并不可行。而商务部同样担心一旦豁免渤海产业基金则将产生连锁反应,那针对外资的限制简直就是形同虚设。

问题尚未能解决,但时间已接近07年11月,临近首笔投资项目天津钢管集团的投资时期。而投资机会则往往是稍纵即逝,这使得渤海产业基金上下为难,为此,该项目负责人特意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请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了渤海产业基金在处理该敏感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通过公司CEO欧巍在全公司内部口头传达了三点明确意见:一是,关于渤海产业基金外资身份问题,禁止员工向外界披露;二是,如有人问起外资身份问题,统一称‘问题正在解决中,并将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该问题公司安排风控委员会主席丁道一等两位员工专门处理。”上述知情人士称。

渤海产业基金此后顺利与天津钢管集团签订了投资协议。而该知情人士称,在此后的诸多项目投资中,渤海产业基金亦按照此方针执行。

据悉,由于目前渤海产业基金所投资的6家公司里都尚未有上报IPO材料者,因此,也并没有一家公司发现了渤海产业基金的身份问题。

目前,尚不清楚渤海产业基金将以何种方式来解决这个棘手难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渤海产业基金的生死存亡。”了解内情的人士称。

尽管还不能预测渤海产业基金的前途和未来,但作为中国第一家由政府批准的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暴露出的该问题无疑值得深思。

一方面,首只人民币产业基金出身名门,几个大的国有机构为出资人,全委国有身份,理应更严格遵守法律和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但在公司合法经营问题上却存在致命瑕疵。

另一方面,也揭示出了人民币基金监管方面的盲区和漏洞。尽管受到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天津市政府等政府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和监督,但四年来,并没见到监管部门发现该重大问题的信息。

发改委在当时的批复文件中也明确要求了该基金“须主动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我委报送年中和年末经营报告,随时报告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商务部也明确要求投资项目报批,而外管局照理也应该根据商务部审批手续再批准办理结汇事宜,但具体执行情况是否到位不得而知。而中国银行方面作为渤海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最大股东,受其他几家出资人委托,需要承担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无法规避。

本刊记者曾联系渤海产业基金CEO李祥生等多位渤海产业基金现任高管了解相关情况,均遭到了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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