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社会化就是还权于民
导语:一个良性发展的现代社会应该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大组织共同支撑,如此才具有足够的稳定性,这已为各国实践所证明。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林密 2月26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从今年开始,全市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不需再找“挂靠”的业务主管部门。

如果说两个月前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挂牌只是一个特例,那么北京市的表态让那些游走在夹缝中的大多数社会组织看到了曙光。

在这之前,社会组织要想获得注册,除了要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以外,还必须找到一个业务主管机构。这个业务主管机构往往没有太多利益,却可能面临一些未知的麻烦。就如硬要给一个本来就先天营养不良的孩子找一个没奶的养母,对方唯恐躲之不及,就算勉强接收,也免不了忍受寄人篱下,遭人白眼之痛。

于是更多的社会组织是头两年在死撑,过了两年就撑死。《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1)》中披露,中国第三部门组织数量和种类与西方相比差距巨大。在数量上,法国每万人拥有110个民间组织,日本是97个,美国52个,而中国仅为2.1个。

也正因为如此,半年前,李连杰曾经在柴静主持的央视《面对面》节目里一脸憔悴地坦言,壹基金成立3年来,面临着许多问题,甚至有可能中断,白发斑驳透出说不尽的无奈。好在最后深圳民政局接收了这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让其绝处逢生。批准注册申请的那天是2010年12月3日,据说这是李连杰亲自选定的日子,取其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不过因为李连杰的明星身份和深圳特区的特殊定位,很多人以为壹基金的合法化不过是法外开恩之例。相形之下,北京市的表态更有实质意义。在宣布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所谓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北京市还表示公务员会逐步退出社会组织,并将建立一系列服务承诺制度。

一个良性发展的现代社会应该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大组织共同支撑,如此才具有足够的稳定性,这已为各国实践所证明。中国的传统是大政府、弱社会和弱市场。不过历经30多年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脱开了过去一包到底的“单位”,更多的成为一个企业人和社会人。而在这一演进过程中,即使是最愿意“包揽”的政府也发现,大包大揽只能会越来越力不从心,累趴下了,也不一定能得到认可。

社会组织的发展既可以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安全阀,又可以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甚至比政府直接参与更有效率。中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也需要政府瘦身,一方面将市场的归于市场,另一方面则让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职能。社会建设的一种理想趋势就是能变 “强政府、弱社会”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

北京市的做法值得鼓励。我们认为,在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大成长空间的同时,政府也应扮演好扶持加监管的角色。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最大的扶持当然是放权,是还权于民。对一些自己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都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给合适的社会组织管理。这样既弥补了自身的不足,又扶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何乐而不为?在这方面,北京也有成功的实践。北京公布的消息称,去年,北京共拿出1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今年这项投入将达到2亿元。

我们确信,北京的做法必然会为更多地方认同和效仿。如此,在行政性条件放宽之后,建立以法律为框架的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体系就成为必需。以公益慈善组织为例,早在2005年,相关部门就启动了慈善法的起草工作,但至今该法仍未出台。募捐程序不够完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屡屡出现,引致社会争议不断,不能不说与此有关。社会组织才能发展壮大需要有支撑其发展的价值观,支持其发展的环境,完善其发展的法律规范,也只有这样,众多的社会组织才能和政府行成协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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