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股权激励试点症结
导语:产权或者所有制,始终是中关村诸多企业难以摆脱的企业桎梏。

《快公司观察》记者 宋馥李 一年前,财政部、科技部发布实施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今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又印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对中央级事业单位全资及控股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的审批主体及程序等进行了补充规定。据北京市科委有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中关村示范区内已有350家单位参加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其中,央属单位146家,市属单位204家;40家市属单位的激励方案已获批复。  

一年时间内,作为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条,企业股权激励试点进行得如何? 

早在2006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科技部和北京市三方联合发文,组织中关村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和转制科研院所开展股权激励试点。从那时算起,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已在北京酝酿和实施了5年,一些试点的高新技术企业也陆续尝到了甜头,但距离期望的风潮涌动,仍有相当的距离。 

北京市科委的负责人曾这样概括股权激励改革的目标:既要营造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激发技术人员开展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又要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多位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正是这个“既要……又要……”的内在要求,刚好将大学和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改革推入两难境地,每迈出一小步,都步履迟缓。 

京鹏的启示 

成立于1959年的北京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市级科研机构。而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范围内,以高校和中央级科研院所构成的林林总总的科研团队,以事业单位的形式,运行了半个世纪。 

2000年,作为北京64家院所转制试点之一,北京市农机所较早确定了“转制——改制——上市”的改革路径。这一年,北京市农机所全资控股的京鹏环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鹏科技)成立,这是一个以温室工程为主的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她的前身是北京市农机所的一个课题组。这一年,京鹏科技从全国范围内招聘和引进了一批技术人才,开始了市场化道路。包括现任所长田真,便是那时外聘而来。 

“有关系不在农机所的,有户口不在北京的,再加上农机所原有的人员,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农业机械科研人员。”田真说,这构成了京鹏科技的研发骨干团队,从温室大棚的产业化着手,开始了创业。 

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稳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非常关键。“发明在科技人员的脑子里,一旦技术人员跳槽,就连人带项目都走了。”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济朝曾这样感慨,一项科研成果在它研发成功之后,距离产业化还有一段距离,而科研人员对此的积极性就不够了。 

这凸显了股权激励的重要作用。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中、长期激励是欧美等国家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必然实施的一项策略。在人才流动频率极高的当下,任何企业要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都会遵循此道,设计合适的股权激励办法。 

一段时间,北京农机所出现了两种机制共存的局面。北京农机所所长田真说:“当时的职工是分级的,研究所的是正式职工,我们是编外的。”维持事业单位属性的农机所和市场化的京鹏科技,在同一个大院里,各自独立运行。 

随时关注市场动态、注重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金鹏科技,很快尝到了市场化的好处。这些年轻的编外科技人员,经济效益要远好于研究所,但工资收入一段时间却保持着与农机所职工相同的水平。有一年,为了争取给创造了效益的骨干科技人员发奖金,京鹏科技的负责人和所里吵了架。 

住房、子女教育、户口……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单纯依靠农机所差额拨款的固定工资,难以维持科研队伍的稳定。于是,京鹏科技逐步争取到了收入上的差别化,逐渐拉开距离。但这引起了老科研人员的不满,两种分配体制的博弈逐渐激化。 

2005年,在完成农机所所有职工的身份转换后,京鹏科技率先实行了1:1的股权奖励计划,从全资国有到员工持股,京鹏科技开始迈出了重要一步。当时,京鹏科技的总资产规模已达七八千万元,保证科研队伍的稳定性十分必要。京鹏科技率先尝试了让骨干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这也开创了科研院所股权激励改革的先河。 

在报请北京市国资委审批后,股权激励方案获得通过。“刚实施时,我们自己的思想观念都跟不上,有人说,好不容易赚了钱,为什么要入股,是要给我们戴个金手铐吗?”北京市农业机械研究所所长田真说,“事实证明,股权激励这件事我们做对了。” 

2008年4月,京鹏科技在深圳交易所挂牌,成为我国设施农业装备行业第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现在,科研团队的稳定很大程度受益于那次股权激励。技术骨干们没有人愿意卖股份,也没有人愿意离开。现在持股的职工,每股的成本相当于只有0.25元,而市场价已经涨到四五块钱。 

2009年,北京农机所的另一家企业——京鹏环宇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鹏畜牧)——也成为中关村实施股权激励试点的14家企业之一。此时,中关村刚刚被批复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在探索一套股权激励的可行办法。如: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北京市科委高校技术产业化处处长刘晖说,各试点单位还被鼓励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其他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的激励方式。 

所有制之结 

如今,北京农机所也已改制为企业,作为大股东,控股京鹏科技、京鹏畜牧等二级公司,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产权关系。但这种情况,在中关村由大学和科研院所创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并不多见。 

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禄说,中关村产权制度的矛盾和问题,严重束缚和阻碍了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仅中关村就有上千家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产权不清的问题。全国几十万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普遍面临着产权问题的困扰。 

而“产权”或说“所有制”,始终是中关村诸多企业难以摆脱的体制桎梏。诸多高校、科研院所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解决不了关键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就难以激发创新力和创造力。 

2月25日,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动员大会上,柳传志说,“联想当年如果没有刘淇书记亲自抓,用会议纪要代替具体的政策条款,解决了联想的股权改造问题,联想绝对不会有今天,但是,如果后来能把纪要变成政策细则,便于落实,那北京就绝不止今天一个联想。” 

事实上,联想也确实成为了特例。相同背景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诸如清华紫光、科海为代表的诸多企业,其创始人均受困于企业的股权激励,他们从无到有地创立了公司,却难以获得股权激励,与财富无缘,这是与创业的巨大付出不相符的。 

北京长城战屡研究所所长王德禄说,股权激励是创业者鼓励研发人员投入的一种激励方式,本来是创业者对公司参与者的激励,在中关村变成了政府对创业者的激励,是典型的政府对创业者的恩惠,与新经济要求的“创业者有其股”,而且“创业者要控其股”还有很大差距。而近些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延伸到大学、科研院所,延伸到科技成果上,就一步步捆住了科研人员的手脚。 

让创新者有其权 

王德禄说,在股权激励上,涉及到国有资本,通常审批起来非常复杂,触碰很多政策底线,很难有推行效率。创业者要有其股且控其股,这是中关村需要继续突破的政策藩篱。 

作为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中最重要的一条,财政部和科技部的联合文件,明确了中关村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的实施主体是中央级事业单位全资与控股企业。 

“我称之为中国特色的股权激励,以政府对创业者的激励形式来体现。”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的咨询师王成刚说。围绕所有制的收益权,始终是自主创新的主要障碍。科技发明人、创业高管层没有获得收益的可能,就缺乏将技术转化为应用的动力。 

财政部和科技部1月12日的补充规定,则对开展股权激励的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打开了方便之门。在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中,对中关村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奖励个人的,加大了税收优惠力度。这个政策针对的问题是,各类高新技术企业里的骨干科研人才或高管,获得股权激励后,按现行的所得税法,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便出现了尴尬的境地。 

比如说,一个骨干科技人员获得了100万的股权激励,但这只是账面资产,能否变现还不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期的经营风险很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即使是能够变现,没见到收益之前就要先缴税,显然不合理。”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在相关的政策宣讲会上说。 

而在此次的中关村1+6新政里,也特别出台了这样的新政:对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可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此,王成刚说,这一新政策缓解了束缚的状态,但还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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