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论战 乐视网、精伦电子各执一词

陈旭2011-06-30 19:1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旭  因为影视剧版权而起的斗争,逐步演化为了通过媒体的隔空论战。自6月28日乐视网对外宣布起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影视剧版权后,双方不断你来我往,两家上市公司的战争十分引人关注。

继6月28日乐视网的单方面声明和29日ST精伦的澄清公告后,6月30日,乐视网再次给各家媒体群发邮件,措辞激烈称“精伦电子一方面私下向乐视网承认存在侵权,并对乐视网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希望庭外和解,另一方面,精伦电子向多家媒体表示,其公司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并称,希望精伦电子“悬崖勒马”,正确认识侵权行为,停止盗版,向被侵权方进行赔偿。

记者获悉,乐视网方面人士表示已取证精伦电子盗播其158部影视作品。

对此,ST精伦运营总监冷旭明告诉记者:“比方你买个电脑,拿电脑去看PPTV,能说电脑在侵权吗?”实际上,在29日的公告中,ST精伦就已表示自己的产品,精伦电子H3系列智能电视电脑是电子消费品,“我们没有内容的,内容是和PPTV合作的。目前我们在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冷旭明表示。

而乐视网方面则表示,精伦H3虽然没有在服务器产品中预存侵权影视剧,但是其通过互联网播出没有版权的影视剧,已经构成侵权。昨日,ST精伦收盘下跌4.86%,几近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