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武汉国税疏漏了什么
导语:这一事件暴露出武汉国税工作中的疏漏,即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汪雷 武汉网店征税的事近期很热闹。网店业主们气愤之余人人自危,迅速盘算自己得交多少税。不过,当武汉国税在一片质疑声中出来澄清之后,这个事反而变得更扑朔迷离了。原本武汉国税表示按网店级别,对最高端的皇冠级以上的征税。但澄清时则强调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有实体店,所以被征税。然后又表示“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

网店到底要不要交税?武汉国税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此前,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武汉国税部门人士时,得到的答复是,武汉国税局正在对符合征税标准的网店进行统计。达到皇冠级别的,按照销售额的3%交税。他们明确告知武汉是试点城市,在为将来国内推行做试点。

从这些庞杂的信息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武汉是要对网店征税的;二、由于没有事先告知,忽然开出税收大单,情理上过不去,因此强调这是个实体店。

这一事件暴露出武汉国税工作中的疏漏,即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网店和普通的商业零售企业没有区别,均有纳税的义务。地方政府更有权向所属地的网店征税。

问题在于,过去几年为了扶持这一新兴经济模式,国家和地方层面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税收细则,各地对网店均实行免税。从免税到开征,政府部门有义务提前告知被征收方,并制定明确的征收细则和标准,以便给商家留出调整时间。

政策的随意性对企业的伤害。因为免税,网店经营者在制定商品价格时会趋于低价。假设“我的百分之一”销售额一个亿,巨大实行低价策略利润是3%,那么国税按照3%征税后,这个店一分钱利润也没有。如果利润低于3%,那纳税后就陷入亏损。这不是凭空的假设,很多网店为了吸引客户,推出团购、秒杀,销售量虽然很大,但是亏钱的,是一种变相的广告营销。借助这种营销行为成为皇冠的商家,相信不在少数。

因此,对“我的百分之一”征收2010年的税,还有滞纳金,显然不合理。

“我的百分之一”交税后的销售策略已经发生改变,服装从主打二三十元的变为百元左右。相信是为了实现更高的利润率。如果这个店知道2010年就需要纳税,估计策略早就变了。

网店纳税这一事件,再次凸显出政府部门在施政执法过程中的一贯强势,缺乏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从事后武汉国税慌乱的应对来看,这个政策的推出事前缺乏充分准备和缜密调研,杂乱且自相矛盾。仅从这一点而言,我们希望武汉国税能真挚的向公众致歉,并对“我的百分之一”网店由于国税部门的过失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至少,滞纳金是完全没理由收的。

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并非武汉国税部门的毛病,中国不少政府部门都存在这个问题,例如发改委的临时限价政策,银监会对银行贷款的临时性干预,商务部出口退税政策的多变等等。这些政策都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担了大量不可预估的风险,经营环境严重恶化。这些问题都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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