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事故遇难者赔50万 财政已拨2000万待赔

肖君秀2011-07-27 13:0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肖君秀  7月26日凌晨1点,“7•23”动车追尾事故达成首个死亡赔偿协议,金额为50万元。首达赔偿协议的遇难者叫林焱,男,29岁,家中有母亲(父已亡),其家属已签订协议。

对于赔偿方案,据新华网最新的报道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每位死亡旅客的赔偿金将依据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由事故赔偿金、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构成,总计人民币50万元。

据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负责人陈醉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的相应法规,按照同案同标准赔偿,救治的金额全部由温州市政府垫付,财政已经拨下去2000万元。

目前,各工作小组对死难者家属进行一对一的谈判,以法定继承人顺序对死难者家属进行赔偿。另据报道,温州方面已经安排了57个工作小组一对一接待遇难者家属,做好安抚接待工作,稳定遇难者家属情绪。

7月25日18时温州有关部门最近公布数据显示,此次事故遇难人数39人,192人受伤,其中重症12人。随后有媒体称25日21时遇难人数再增1人为40人。那么按遇难40人、每人赔偿50万计,刚好为2000万元。不过,重症病人12人现在还有待观察(如新增的遇难者为重症之列,那么应为11人)。

今日,关于此次事故协议“早签协议有奖”的报道纷纷被转载,据媒体报道称,依照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变的;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后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拿出来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现金和充卡方式,原则上充卡,整个谈判将遵循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

不过,今日上午记者根据转载的新闻源进行查询,两家新闻“来源”的网站均已无法查到上述表达的信息,而是成为了前述新华网所报道的赔偿标准“统一”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