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Lady GaGa遇到中国文化部
导语:GaGa姐应该把“搞怪一姐”的名号让给文化部,那应该算是国际文化界的一段佳话了吧。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王隽 怪女神Lady GaGa,性感派大拿碧昂斯,台湾新人王林宥嘉、方大同、萧敬腾,美国电子乐乐队的当红炸子鸡Owl City,日本歌坛常青树平井坚,甚至多年未露脸的“老男孩”组合Backstreet Boys,出现在同一份名单里,实在是太“混搭”了——如果这是一场拼盘演唱会,那我相信搁鸟巢里演,整十万张票,舞台后面的位子都会卖掉,毕竟亲眼看一下GaGa和碧昂斯的背影也可以被潮流人士当做两三个月的谈资。

只可惜,搞出这么有创意的名单的,是非常没有创意的文化部。

为什么说他们没创意呢?

因为用脚趾头想,就知道所谓问题就出在“未申报”。这个名单已经是今年的第三份了,2011年1月7日和3月18日该部出了两份通报名单,理由都是“这些网络音乐作品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一共300首歌曲,文化部给出的处理意见是”依法予以清理整治“。

未申报的后果很严重,是“扰乱网络音乐市场秩序,危害国家文化安全”——这“恶劣的后果”其实写得不明不白,除了这两句话,再无更多的解释。是说没申报的歌儿里会藏着大毒草,危害了咱们的国家文化安全吗?三份名单里有大量英文歌,这到底是危害了哪国的文化安全?

到底这些个没申报的歌,是色情了呢?暴力了呢?还是政治不正确搞分裂了呢?

我查看了林宥嘉《晚安》、《自然醒》,张惠妹《我最亲爱的》、王菀之《柳暗花明》以及GaGa姐若干首歌的歌词,实在是非常的健康,连亲吻之类的词都不常出现,比起深夜各个卫视卖文胸的购物广告,实在是太纯洁了。

GaGa的《marry the night》里倒是有一句"I'm gonna marry the dark, gonna make love to the stars." 色情吗?大概是淫者见淫吧。在我看来,这句歌词本是一句诗。

有趣的是,被文化部列为“文化市场十大案”的比约克上海演唱会,当年在演唱会上喊出“有分裂意味”单词的冰岛女歌手比约克并不在这三份名单之列,她的歌儿还是可以随处搜到的,也就是说,只要申报了,您原先是我们演出黑名单里头的,您的歌儿依然可以在网络上播出、下载。但是您没有申报,那得了,您就上我今年这份新名单吧。

仔细看这份名单,本身就很有意思。

BSB这种老得90后都不认识的乐队的一首著名老歌《I Want It That Way》在里头;有些过气歌手是出现在这份名单上才让人们想起来还有这么一号人,比如娃娃;还有一些干脆从来没听过,比如商东茜、林子曦——搞得这份名单很像是个大软文一样,与受众的逆反心理相配合,搞不好这些陌生的名字会被人记得,还到处去搜来听听。

看来,辛苦整理这份名单的同志真是很注重均衡,从90年代的老歌、特流行的歌到最近几个月的新歌、陌生歌都涵盖了,歌手横跨北美、欧亚大陆,年纪从20到50不等,总之就是相当之丰富。

最有趣也最重要的是,刚刚好100首。和此前两次的“未申报”名单一起凑成300首,文化部办公厅的工作人员对整数的热爱跃然纸上,还真要感谢这些没申报的网站,深谙某部的工作习惯,自觉配对凑成了整整300首。

试想,GaGa姐知道这件怪事的来龙去脉后,要是一下心血来潮,把“搞怪一姐”的名号让给文化部,那应该算是国际文化界的一段佳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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