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案例要求:
参选案例标准:
参加本次活动的机构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参选者应保证以上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案例,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实。
参选案例提交截止日期
所有参选案例必须在北京时间2011年9月30日22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按邮寄方式,以案例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不接受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一切参选案例。
费用
参选者提交参选案例不需向征集活动主办单位交纳任何费用。
附则
评审组委会对本办法及附件规定事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