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投有价值的一票
导语:如果我们放弃了在自己选区 “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权利,等于在随后的市、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都间接地放弃了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经济观察报 社论 根据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今明两年,全国区县、乡镇两级人大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其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今年就有26个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

这次换届选举也是新修改的选举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全国人大的数据显示,从已基本完成换届选举的6省区的情况看,选民参加选举的热情较高,参选率均超过90%,具体到北京,有超过900万人通过登记依法获得选民资格。

如果从参选率上看,的确体现了“民赋之权”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但是在高参选率的背后,选民们是否真的了解我们选举的那些代表?那些选民用选票推选出来的代表能否真的代表我们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最为密切。依据法律规定,中国农村地区县乡两级和城市区一级的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直接选举就是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这是目前选民个人可以选举人大代表的唯一途径。而县区以上的人大代表都是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可以说,基层两级人大选举是民众参政议政的基础,是直接能用自己的选票来体现当家作主权利的平台。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放弃了在自己选区 “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权利,等于在随后的市、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都间接地放弃了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在我们周围,有些对这种权利持冷漠的态度,他们轻易地放弃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使参与选举的人中间,也有一些人只是随机性地“划圈”。我们完全不认同这种冷漠。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我们选举出的人民代表大会,如何能对人民负责,又如何代表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不可否认,当下基层人大选举在规则、程序和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比如一些代表候选人往往“内定”,通过缜密的组织运作确保当选,非组织提名的竞选者往往面对很多现实困难。在有些情况下,选民的投票行为实际上是对这些必须当选的候选人的一种确认。即使不是“内定”,选民也缺乏了解这些候选人的渠道,对于他们能否代表选民利益无从判断。正是这些因素,使得一些人以为选与不选没多大区别。

但是应该看到,这些“偏差”正在主动或者被动地被纠正。这轮选举中首次实施的城乡“同票同权”实际上就是基于公平的要求——每一个选民所投的选票在价值上或者说在效力上是相同的。

况且,为了解决陌生感,各地已不再只是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简单情况,而是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另外,外地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问题也有可操作性的解决之道。

更为重要的是,产生候选人的旧模式正在被打破,非组织提名的候选人参加基层人大选举的案例正在增加,自2003年深圳和北京的自荐候选人参与基层人大的选举以来,各地的自荐候选人通过网络等新媒体为更多人所知。如果你认为他们值得信任,为什么不投给他们一票?如果他们都不是你想选的,你还可以“另选他人”。当个人行为变成集体行为时,整个国家才会发生改变。

正如一位自荐候选人在 《我为什么竞选人大代表》一文中所说的:“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有了行动才有进步的可能。”只有我们都积极参与,让选举真的成为选举,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行政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公问题,保障公民福祉、尊严和权利。所以,请尊重选票的价值,并慎重地投下您有价值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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