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拷问 城市雾霾谁来监管
导语:目前,我国PM2.5主要来自燃煤发电、水泥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等,但随着我国城市汽车的逐渐增多,用电量急剧增加,以及城镇化的继续扩大,PM2.5指标的继续恶化显而易见,所以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公布这些无法或者难以控制的数据和指标,将是灾难性的。

经济观察网 于华鹏/文   近来,北京、河北、辽宁和山东等地频繁连续出现大雾天气。雾霾天气的出现,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城市空气质量和污染的追问。

因为面对同样的天气状况,我们收到了不同的测量结果。来自北京朝阳区美国驻华大使馆定时播报的空气质量指数显示,2011年10月23日早晨8点,北京地区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407,空气质量有毒害。但是来自北京环保局官方口径的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同期空气质量仅为“轻度污染”。

同样的,10月31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为132,而美国大使馆监测站发布的指数为307,其差值接近两倍。虽然双方的检测点和仪器不尽相同,但是数据相差之多,不禁让人匪夷所思:我们究竟该相信谁的数据?

根据北京环保局10月3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10月份,北京市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19天,占全月天数的61.3%,比去年同期减少6天。

减少的6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虽然数据高低各方存在争议,但对于质量的变化,官方是承认且无法否认的。

但对于此间正在进行中的天气,各种纠结也就在与此,双方在本质和出发点上就出现了分歧。讨论的前提是,这是雾天还是霾天?确切的说,我们应该称之为雾,还是称之为霾?因为雾和霾是不一样的。雾是天气现象,本身不会直接带来污染,造成污染的是颗粒,是其借助于雾而形成的霾,也叫灰霾。

对此,作为官方的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雾只有在积累污染物后才会影响空气质量,雾天不等于污染天。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对于当前的雾霾天,官方更加强调和认定的是雾,而非霾。

也就是说,现在所有人感受到的咳嗽等反应属于雾天反应,而非霾天所致。我们暂且不置评这种观点是否正确、是否合适、是否负责任,我们转向一组数据,按照10月31日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大雾预警,辽宁、华北、黄淮、江淮、江汉、江南等地都将继续笼罩在薄雾中,其中部分地区的能见度不到1公里,甚至少于500米。

有关部门强调的是预警已经从前天的黄色级别下调至蓝色,但预警的深切意义其实不在于雾天的减弱,我们都知道它不会持续365天。

我们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这么多省份会突然集中的出现这样的天气,会持续的出现这样的天气,会同时感受到嗓子和肺部不舒服。

雾天,考验的是国民的呼吸系统和肺,也同样考量着政府有关部门的态度。我们知道在这些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中,我们的空气质量在不停的下降,我们也知道我们生活的环境在不断的改善,但我们更想知道,作为灰霾天的重要衡量指标,PM2.5在美国、日本、德国、欧盟、澳大利亚甚至印度等国都将其纳入国家空气质量的强制性限制标准中来改善国民的健康质量,而我们为什么没有勇气去执行呢?

在解析这个问号之前,先说下PM2.5是什么,它与灰霾天究竟是什么关系。简单点说,PM2.5是雾霾天气的监测和衡量的重要指标。严格意义上说,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被称为可入肺颗粒物,由于颗粒微小,所以肉眼无法看见,易于附着有害污染物和有毒物质,所以对人体而言,危害很大。

目前,我国在空气质量方面采用的指标是1996年修改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指定的PM10和总悬浮微粒TSP,这两项要求“强制性”监测并公开相关数据。但随着工业污染的严重,对于空气的污染,更大范围和更严重的威胁已经从PM10转向PM2.5。

PM10的典型特征是沙尘暴,而PM2.5则主要是出现霾天,其主要危害人畜的呼吸系统和肺部,严重时将导致“黑肺”死亡。据了解,美国每年有6万人因被PM2.5颗粒污染而死亡。所以说PM2.5代表的是一个城市的污染对人的健康危害指数。

去年,沿用了15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但对于PM2.5,环保部仅设立了参考限值,并未将其纳入强制性限制指标。

不过,我们知道,这份关乎所有国民健康的国标征求意见函其实当时是以92.6%的“建议增加”呼声中,以一次小型研讨会的“时机不成熟”的原因而被搁置的。

环保部当时共收到44份意见函,占征求意见单位的23%,而带有回函意见的单位只有34家。其中,中国科学院、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等25家单位一致建议增加PM2.5,陕西省环保厅和南开大学两家单位以 “没必要增加PM2.5”和“时机不成熟”不建议增加,建议“增加”的单位比例为92.6%。

既然一致建议增加,而且对国民的健康如此有益,为何不增加?是因为技术和资金不到位吗?

都不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曾明确表示,在检测技术方面,国内已基本具备推广PM2.5自动监测技术的条件。真正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其症结在于当前糟糕的空气质量现状。

去年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编制说明曾明确提到,目前PM2.5污染较重,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与此同时,中国还未展开对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缺少监测基础,因此,从全国的角度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仍然较早。

目前,我国PM2.5主要来自燃煤发电、水泥工业和汽车尾气排放等,但随着我国城市汽车的逐渐增多,用电量急剧增加,以及城镇化的继续扩大,PM2.5指标的继续恶化显而易见,所以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公布这些无法或者难以控制的数据和指标,将是灾难性的。

目前,就笔者了解,环保部PM2.5计划是先由区域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待全国TSP和PM10污染水平显著降低,全国PM2.5污染治理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实施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而另一个进展是,上述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反响很大,环保部已经开始着手修改,环保部污染控制司司长赵华林在10月初曾明确表示,环保部将尽快修改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PM2.5纳入评价指标。

但是,不管是那种方向,现在,作为国民的我们,能做的是,等待,只有等待。我们希望在漫长的等待之后,能迎来在蓝天下微笑的日子。不过,此间我们要一直祈祷和庆幸,我们没有在漫长的雾霾天中倒下,如果那样,是否强制监管,对于我们已经不再重要。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经济观察网观点)

用户名: 快速登录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