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傅军:企业税负过重 呼吁减税
2012-03-05 22:00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黄利明 郭佳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傅军指出,2011年我国GDP初步测算增长9.2%,而税收增长高达22.6%,远远高于GDP增速。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利明  实习记者  郭佳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近日发布提案《关于减轻企业税负的建议》,建议降低增值税税率,建议基本税率降至10%左右,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应当少量征收或取消增值税;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减免税范围、防止重复征税。

傅军提供了四组数据以表明我国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之重:一是1995年—2011年,我国GDP总量从60793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增长6.8倍;税收总额从6038亿元增长到89720亿元,增长13.9倍。税收总额增幅超过GDP增幅2倍。二是1995年—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持续上升,依次为:9.83%、9.90%、10.42%、10.77%、11.50%、12.77%、13.83%、14.12%、15.07%、16.09%、16.79%、17.85%、24%、 24.7%、25.3%。三是根据福布斯统计,我国税收痛苦指数已达159,高居全球第二。四是2010年美国税收占GDP的比重为24%,而我国1995年到2011年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累计增长10倍多,约占GDP的35%。

对于造成我国企业税负严重的原因,傅军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种繁多。二是税率太高,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占国家税收总额的27%。我国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其基本征收比率为17%,不论企业是否盈利都要缴纳。而日本和马来西亚增值税率仅为5%,新加坡为7%,澳大利亚和韩国为10%,美国企业只有盈利了才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目前还没有开征。除增值税外,有利润的企业要另缴25%的所得税,房地产企业还要缴纳30%~60%的土地增值税,企业还必须代扣员工3%~45%的个人所得税等。三是重复征收。企业的税后留成收益,已经缴纳了25%的所得税,如按净资产转让股权,还要交25%的所得税;如用于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还要补交20%的个人所得税,累积税率分别高达50%和45%。 四是乱收费严重。据了解,北京征收的各种费用有4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近百种。以房地产开发为例,政府各种收费几乎占到房价的15%~20%。天价土地,税费畸高,正是房价无法下降的根本原因。

傅军指出,2011年我国GDP初步测算增长9.2%,而税收增长高达22.6%,远远高于GDP增速。税负过重,增加了企业和居民负担,难以刺激民间投资和消费,对基础依然薄弱的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也有悖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和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总体方针。在国家财力已经比较强大的情况下,应该坚持“结构性减税”的主旋律,给企业和民众减负,建立一个和谐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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